招标
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8.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bh-zfcg-2024-131
预算金额20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0919-528871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北衡全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欢乐0919-27009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H-ZFCG-2024-131

项目名称: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6,51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日历天

采购包2: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2(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采购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采购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除公司外其他主体不要求此条内容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以上名单,以上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预览截图,查询时间为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有效,截图页面背景须体现查询日期。)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11)提供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及其附件。

合同包2(宜君县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及中医优势重点专科信息化升级)项目(采购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中的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起诉(提供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除公司外其他主体不要求此条内容查询;(“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查询截图且不得被列入以上名单,以上提供网页查询打印预览截图,查询时间为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期间有效,截图页面背景须体现查询日期。)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及说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2024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7、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递交地址:铜川市印台区惠民佳苑 8 号楼 2 楼。(纸质响应文件可邮寄,邮件签收时间应为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地址:铜川市印台区惠民佳苑 8 号楼 2 楼,联系人:王欢乐,联系电话:0919-2700992)。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宜阳南街公园路58号

联系方式:0919-5288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北衡全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南苑社区惠民佳苑8号楼2楼

联系方式:13119219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欢乐

电话:13119219360

陕西北衡全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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