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7.8万吨/年(外接废物量),包括新建一条处理规模为100吨/天(不含二次废物,二次废物量约10吨/天)的回转窑焚烧处理系统、新建一条处理规模为35吨/天(不含二次废物,二次废物量约18吨/天)的熔融炉处理系统、新建处理规模为100吨/天的物化处理系统及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新建处理规模为8000吨/年的废旧包装桶(200L)干法回收系统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附属设施包括:焚烧车间(包含辅助厂房、烟囱)、废液罐区、物化车间(含废水处理站)、废包装桶回收车间、泵房、初期雨水及事故水池、暂存库(一个4层丙类,一个1层乙类)、变配电室、空压机房、控制中心、检测分析中心、参观通道等。项目用地面积35509.63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946.4平方米、道路面积2601.2平方米、绿地面积6345平方米、硬化地面面积8317.03平方米、护坡面积83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3073.2平方米,其中焚烧车间4层,单体建筑面积为8800.09平方米,建筑高度23.8米;乙类仓库1层,单体建筑面积为1196平方米,建筑高度8.82米;预处理车间4层,单体建筑面积为10042.49平方米,高度21.3米;地磅房1层,单体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废桶清洗车间2层,单体建筑面积为1232.16平方米,高度12.3米;物化污水车间2层,建筑面积为1757.46平方米,高度14.3米。本项目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为23073.2平方米。
2.1.3工程建设地点: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库田社(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部西北角)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为27912.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9509.3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1)广州东部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土建安装工程及工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3)实施项目造价管理及控制。
(4)指导及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报建、施工许可及项目验收各个环节工作。
注:监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2.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约 18 个月(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和保修期服务为止。
(4)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等相关服务。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房屋建筑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公司。
3.4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④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 4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 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 5 月 11 日 9 时 45 分至2020年5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1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研路18号5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0-32015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 系 人:单工、吕工、何工;
电 话:020-83543314、020-83548187;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研路18号5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0-320150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电话:020-28866214。
2020年4月 17 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网上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核准批复(1).pdf
4.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监理招标公告20200415.doc
监理招标文件20200415.docx
_20200416140313.GZZF
项目代码.pdf
2.招标申请函.pdf
5.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施工监理合同.docx
3.招标人声明.pdf
6.电子签名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