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13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城关镇西城幼儿园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城关镇西城幼儿园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1904007-1
三、采购人名称: 陇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陇县崇文路3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917-46023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联系人:范慧娟
电话:029-89612880转613
传真:029-8625210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陇县城关镇西城幼儿园生活用品采购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幼儿午休床600张;消毒柜12个;鞋柜定制12个;毛巾架12副;口杯架12副;口杯600个;储物柜12副;玩具柜定制12个,紫外线消毒灯24个;移动黑板带支架13套;窗帘定制53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25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2017年或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14 09:00:00至2019-06-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层6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05 09: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10号怡和酒店3楼会议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05 09: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10号怡和酒店3楼会议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612880转613
2、开户名称: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
4、账 号:103266184824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翰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