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钢材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7-jczx-2024-11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董先生138346197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 目钢材物资 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编号:号:ZT17-JCZX-2024-118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部钢材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 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 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主要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合同金额71182万元,合同 工期1826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2020年5月1日,线路正线长2.3km,段内工程为两站三区间,具体为:公平路站(215.3m)、东环路站(163.5m)、公平路站~自由大路站盾构区间(916.4m/双线)、公平路站~东环路站盾构区间(556m/双线)、东环路站~终点区间(452.196m/双线暗挖)。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 一包一投。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 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3)生产能力:生产厂需具备钢材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 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1—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2023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要求证明壹份(须提供 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 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 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 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2.2钢材包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支付标书费、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8时00分-2024年7月27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 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 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2); ②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云采平台线上缴款无需提供)。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通过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线上缴款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23101700035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项目简称 项目简称-包件号 包件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已交纳框架服务费的中铁十七局集团框架入围供应商,参加框架对应年度及区域内的同类物资单项招标免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5.6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 年 年7月 月23日至 日至7月 月27日或 日或2024 年 年8月 月1日 日至 至8月 月12日 日09时 时00分 分前缴纳,每月 前缴纳,每月27号以后不得转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0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 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8月12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 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董先生电话:13834619737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汪先生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与吉林大路交汇处中铁十七局长春地铁7号 线九工区项目部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汪先生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与吉林大路交汇处中铁十七局长春地铁7 号线九工区项目部 电话:18319883545 铁建云采平台技术支持:400 6296 8888 2024年7月23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招标人包件号物资名 称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包件数量使用单位招标文件售 价(元)投标保证金(元)
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 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 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 九工区项目GC-01钢材HPB300Φ6.5- HRB400EΦ285856.24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 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 通7号线一期工程九工 区项目100020000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JCZX-2024-118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包件号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邮编
公司地址
是否需要开票:不需要¨ 开收据¨ 开发票¨
发票开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开票用): 地址及电话(开票用): 发票备注栏信息: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 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
说明:把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项目XX物资XX包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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