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鱼塘)、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石斛加工厂)招租项目(五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yj-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692-818959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刀老师1838752727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鱼塘)、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石斛加工厂)招租 项目(五次)
(招标编号:GHYJ<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鱼塘)、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石斛加工厂)招租项目(五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盈江农垦实 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 标段,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土地使用权(鱼塘),面积 12662.26㎡,评 估年租金 29830 元;B 标段盈江县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石斛加工 厂注:钢屋架结构),土地面积:2361.3㎡,房屋面积:914.46㎡,评估年租金 5213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 标段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土地使用权(鱼塘); (002)B 标段盈江县弄璋 镇平原农场六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 标段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土地使用权(鱼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标的须为年 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002B 标段盈江县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标的须为年 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竞价人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报名获取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及现场竞价人员信 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鱼塘)面积 12662.26㎡、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石斛加 工厂)出租土地面积 2361.3㎡,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914.46㎡对外公开招租,招租人为盈江 农垦实业有限公司,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受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的 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盈江县平原农场一队、平原农场六队闲置土地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租,A、B 两个标段分别招标。欢迎有兴趣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成功 人士参加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 招租内容
盈江县平原农场一队、平原农场六队拟对下面闲置土地进行出租,具体内容如下:A 标段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土地使用权(鱼塘),面积 12662.26㎡,评估年租金 29830 元,租赁终止时间 2027 年 11 月。
B 标段盈江县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石斛加工厂注:钢屋架结构),土地面积:2361.3㎡,房屋面积:914.46㎡,评估年租金 52130 元,租赁终止时间 2027 年 11 月。
注: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竟租任一标段或多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2 招租方式
当前公开招租为该资产项目第五次公开招租,前四次均因为没有投标人报名导致流标 ,为 确保国有资产不被闲置能够合理利用起来创收,经过盈江县农垦实业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议 通过,修改标的起拍价格为,A 标段盈江县平原镇平原农场一队土地使用权租金 1 项(鱼塘)20000 元起拍,B 标段盈江县弄璋镇平原农场六队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年租金 1 项(石 斛加工厂注:钢屋架结构)22000 元起拍。
各承租人以举牌的形式在竞租会议上进行竞租,以增价方式报价,A 标段竞租起价(第一次 举牌)为 20000 元,第二次及后续举牌价按主持人宣布的竞拍阶梯举牌报价(每次举牌以 1000 元的整数倍)依次递增进行竞价,最终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人。B 标段竞租起价(第一次举 牌)为 22000 元,第二次及后续举牌价按主持人宣布的竞拍阶梯举牌报价(每次举牌以 1000 元的整数倍)依次递增进行竞价,最终以最高报价确定承租人。以上各项同等条件下,原租 户优先。
报价自由。竞租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 改或者撤回。
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租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租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3 招租年限
(1)租赁年限(详见 1.1 招租内容),A 标段鱼塘不能改变原有属性,不可填土种植,只可 用于养殖渔业,不得经营产生“三废”和污染水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的项目。B 标段厂房需要合法合规经营,如果要增加建盖需要书面至公司申请,经公司同意 并取得相关许可才能增加建盖。
(2)租赁年限内,合同一年一签,竞租人自觉接受招租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及监督。租金一年一付。
(3)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 A 标段鱼塘与 B 标段厂房、土地使用租金为年租金,请各 竞租人充分考虑所竞价标段的位置及相关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 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标的须为年 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出租条件
3.1 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地方管理规定,不得改变原有属性。
3.2 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房屋用途,如需更改房屋用途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 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3.3 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4 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整体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5 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行为,须书面上报招租人,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分租。分租 年限截止时间不得超出承租人本身的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户由承租人自行 管理,租赁期间分租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6 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招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尤 其不得改变承重墙结构)。装修前承租人须将房屋装修施工方案交由招租人备案,承租人的 装修方案须保证装修完成后能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装修后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产 生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 行承担。
3.7 承租人若因证照不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1 现场报名获取:竞价人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报名获取 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名及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4.1.2 邮件获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邮箱(441764271@qq.com)后致电刀老师 18387527272 确认获取。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400.00 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
5.1.承租竞价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2.地点: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二楼开标室(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7.注意事项:本招标公告为第五次发布,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报名人数大于 1 或者等于 1 正常进行开标。
8.其他内容
本次承租竞价公告及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9.联系方式
招租人: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 272 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692-8189595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 地 址: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
联系人:刀承埔
联系电话:1838752727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盈江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盈江农垦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 272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692-8189595
电子邮件:10359170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盈江分公司 地 址: 盈江县平原镇芙蓉铭居 9-16 号
毋
联 系 人: 刀承埔
电 话: 18387527272
电子邮件: 10359170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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