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
金额
1826.7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t2021-0107-gc04
预算金额1826.7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辛华军0431-8920393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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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包括地面、墙面抹灰等相关施工)、冷库、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自控系统、智能化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实验室基础装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826.71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0622007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地块

总投资(万元):1826.71

建筑面积:770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包括地面、墙面抹灰等相关施工)、冷库、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自控系统、智能化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实验室基础装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04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2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1-0107-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81、【2020】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

2.2建设规模:356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实验室区域内装饰工程(包括地面、墙面抹灰等相关施工)、冷库、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自控系统、智能化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实验室基础装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投标限价:1826.7105万元。

2.4计划工期: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共18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地块。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同时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50881-2013)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2年9月20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10900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原件,实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腾讯QQ软件直播形式进行开标,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QQ软件,加入腾讯QQ群(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QQ群号),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进行远程解密,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281号、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张媛

电 话:0431-8860977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发集团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6809773

邮箱:ccdggcglb@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邮编:1300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点击打开);

(2)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招标公告-已盖章-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微生物实验室工程.pdf

关联采购公告 关联更正公告 关联结果公告 关联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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