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合同公示
金额
310.2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0.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拟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

合同金额(元):3102124.3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冠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因合同服务期间,有关事项调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桃源街道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委托管理费用总价由人民币3101872.24元(大写:叁佰壹拾万零壹仟捌佰柒拾贰元贰角肆分)调整为人民币2198472.24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捌仟肆佰柒拾贰元贰角肆分)(计算方式:3101872.24元-903400元=2198472.24元)。
二、原合同中第三条第二款约定的第二期款项为人民币1054636.56元,在扣除上述铁丝网费用后,甲方实际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二期款项调整为人民币602936.56元(大写:陆拾万零贰仟玖佰叁拾陆元伍角陆分)(计算方式:1054636.56元-451700元=602936.56元)。原合同中的第三期款项于合同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为人民币806486.78元。在扣除铁丝网费用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第三期款项调整为人民币354786.78元(大写:叁拾伍万肆仟柒佰捌拾陆元柒角捌分)(计算方式:806486.78元-451700元=354786.78元)。此外,若甲方因财政审批支付流程导致款项支付有所延迟,此情形将不被视为违约行为。
三、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桃源街道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四、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非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协议。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4年6月7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桃源街道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和耕地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桃源街道辖区内52块国有储备用地日常管理服务,共计面积约234.74万平方米,及负责甲方辖区内80块耕地的巡查管理工作,原合同履行期限为2024年6月8日至2025年6月7日,委托管理合同费用为3101872.24元。
现因西丽高铁枢纽及相关工程土地整备项目一期青苗地块-珠光村(NS-710)地块已于2024年9月13日全部调出我街道储备地范围,西丽高铁枢纽及相关工程土地整备项目一期青苗地块-平山村地块、福光村地块目前尚未整备入库,上述三个地块无需进行围网。根据原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约定“在合同服务期间,如因政策调整、土地整备等原因,西丽高铁项目管理用地(珠光村、平山村、福光村地块)约5667米的范围可能需要拉设防护铁丝网。若在服务期间存在服务内容、拉设范围存在需求和发生变化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安排,为甲方提供服务”,由于乙方对新增西丽高铁项目管理用地拉设铁丝网的投标报价为903400元,现因该工作无需开展,根据招投标文件以及原合同约定,故扣除拉设铁丝网费用903400元,计划将此费用在合同后续的第二期及尾款中均摊扣除,每期扣减人民币451700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丽山路5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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