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邺区南湖雨水一站、雨水二站、莫愁泵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6.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05-jcec-c2024-0442
预算金额56.8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水务设施综合养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书婷877679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阮真真
中标公司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6.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5-JCEC-C2024-0442
二、项目名称:建邺区南湖雨水一站、雨水二站、莫愁泵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阳、杨冰、茹雷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0.8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邺区水务设施综合养护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
联系人:陈书婷
联系电话:87767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联系电话:83316480 8663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电话:83316480 866392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二、项目名称:建邺区南湖雨水一站、雨水二站、莫愁泵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21000140718153P | 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 93.65(均分制) | 56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建邺区南湖雨水一站、雨水二站、莫愁泵站安全鉴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计划对建邺区南湖雨水一站、南湖雨水二站、莫愁泵站进行全面安全鉴定(包括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阳、杨冰、茹雷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0.85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邺区水务设施综合养护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
联系人:陈书婷
联系电话:87767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联系电话:83316480 86639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真真 唐大维
电话:83316480 866392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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