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监管平台运营外包项目(第二次)
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AHJC2021-011-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监管平台运营外包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解放路北门塔南侧商业步行街19号120、220铺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叁万陆仟陆佰元整(63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民政局市养老服务监管平台运营外包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丽娟吴文化豆贤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明珠国际城1幢2单元2506室联系电话:0564-333050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张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民政局
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方式:豆科长0564-3379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明珠国际城1幢2单元25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13905642865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响应情况表
4、相关服务承诺函
5、最终报价
六安市民政局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