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机场集团2023年重型泡沫车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mhhw2023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江西机场集团2023年重型泡沫车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MHHW202301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机场集团2023年重型泡沫车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机场集团2023年重型泡沫车招标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机场集团2023年重型泡沫车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
一型号设备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登记,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
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质保期满后
维修配件供应及价格保证承诺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
家以上代理商登记的,按收到登记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
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登记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
人承担)。
3.3投标人拟投品牌近一年累计至少具有10台消防泡沫车业绩(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2.合同内容:拟投品牌消防泡
沫车销售业绩;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贞,需清晰的反映合同买卖方、合同签订时间、合
同内容等内容,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发票辅助证明,如提供
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以上均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日前提供2辆载液量8吨及以上重型泡沫车给赣州机场先行替代使用,最终交付期须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吉安机场1辆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内交付。
2.3招标范围:
本次购置重型泡沫车3台(赣州机场2台、吉安机场1台),主要配置为载水≥10000 千克、
泡沐≥2000 千克、配备消防泵及消防炮等,并随车提供相关配件、工具等。按本招标文件
及其附件的相关要求提供满足要求的车辆、设备,并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负责调试安装,
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可向招标
代理机构免费索取。
2.4包件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
本次货物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同
一型号设备只接收一家投标单位登记,设备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若投标
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质保期满后
维修配件供应及价格保证承诺函和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有两家及两
家以上代理商登记的,按收到登记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各投标人在开具专项产品代理
授权委托书时须向设备制造商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因此原因而造成登记不成功的责任由投标
人承担)。
3.3投标人拟投品牌近一年累计至少具有10台消防泡沫车业绩(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2.合同内容:拟投品牌消防泡
沫车销售业绩;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需清晰的反映合同买卖方、合同签订时间、合
同内容等内容,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或发票辅助证明,如提供
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以上均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拟投品牌消防车需提供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
3.5与招标人之间没有未处理完毕的质疑、投诉,与招标人之间没有因供应商责任原因产生
的法律纠纷,未被列入招标人不良供应商名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归
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7信誉要求:投标登记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人于2023年3月25日9:00时至2023年3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
下同),将投标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到169960695@qq.com 进行登记。
4.2登记资料:①营业执照、②代理授权书、质保期满后维修配件供应及价格保证承诺函及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仅代理商)③制造商声明(仅制造商)、④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
方式(姓名、电话、邮箱、邮寄地址)。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07日09时30分,地
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富丽大厦23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联系人:李工
电 话:876522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3楼
联系人: 郭工、李工
电 话: 021-62592061转107、105
电子邮件: 169960695@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j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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