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
项目名称: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数据传输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数据传输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用于各市监测前端信号回传线路12条,其中太原2条,其他10个市各1条,带宽1G;
2、用于各市回传信号汇聚后传输至监管中心数据机房的线路2条,裸光纤,不同路由;
3、用于监管中心数据机房与监管大厅机房之间数据传输的线路2条,裸光纤,不同路由;
4、为各市监测前端提供设备放置场地和设备运行基本条件;
5、协调各市网络公司接入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完成调频广播信号、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各运营商IPTV信号、上星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等各类监测监管信号源接入;
6、供应商本单位配合,并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监测监管业务正常开展相关的各单位、公司完成日常巡检巡查、突发状况处理等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山西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综合监管平台(一期)项目,于2017年2月23日经省发改委批准立项(晋发改信息发【2017】94号),同年10月31日正式开始施工,2018年12月18日建设基本完成,并于2018年12月24日投入试运行。2020年12月25日通过发改委组织的终验。
为保证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能够正常获取监测数据,需建立各地市监测前端(安置在各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与省监管平台机房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具体线路、带宽和服务需求如下表:
1、用于各市监测前端信号回传线路12条,其中太原2条,其他10个市各1条,带宽1G;
2、用于各市回传信号汇聚后传输至监管中心数据机房的线路2条,裸光纤,不同路由;
3、用于监管中心数据机房与监管大厅机房之间数据传输的线路2条,裸光纤,不同路由;
4、为各市监测前端提供设备放置场地和设备运行基本条件;
5、协调各市网络公司接入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完成调频广播信号、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各运营商IPTV信号、上星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等各类监测监管信号源接入;
6、供应商本单位配合,并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监测监管业务正常开展相关的各单位、公司完成日常巡检巡查、突发状况处理等工作。
由于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线路传输数据内容的特殊性,数据传输服务提供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传输内容为有线数字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节目、调频广播节目、IPTV节目、上星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行业属性显著,数据传输服务提供商必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资质;
2、系统包含的各市监测设备均需安置在全省11个市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数据传输服务提供商需具备以下能力:
(1)提供各市监测前端与省监管平台机房传输数据的专用电路,具备专用电路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广电总局62号令相关要求,传输带宽为1G;
(2)为各市监测前端提供设备放置场地和设备运行基本条件;
(3)协调各市网络公司接入有线数字电视信号,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完成调频广播信号、地面数字电视信号、各运营商IPTV信号、上星广播电视节目信号等各类监测监管信号源接入;
(4)供应商本单位配合,并协调各市网络公司配合监测监管业务正常开展相关的各单位、公司完成日常巡检巡查、突发状况处理等工作。
2020年和2021年,经过市场调研和单一来源论证等程序,省内有且仅有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满足条件,因此监管中心采用了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采购服务合同。2022年经过初步调研,省内仍仅有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满足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所以2022年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数据传输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由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二、中标(成交)信息
名称:中国广电山西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治路453号
成交金额:1050000元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733553195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8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武赋斌
联系电话:18734830960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18号
附件信息: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数据传输服务单一来源协商文件.doc山西省广播电视局监管中心监听监看系统数据传输服务单一来源协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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