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381-00269
预算金额13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硕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亚婷0412-33096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381-00269
二、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兰店市国台街388号
中标(成交)金额:1,308,000(元)
评审总得分: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一)土地卫片核查 1、外业核查举证 对国家下发土地卫片进行外业现场核查,利用相关程序拍照取证,每个图斑至少拍摄4张现场特定方位照片,上传国土云系统。 2、内业套合图制作及面积分析 根据需要制作国家下发卫片图斑套合图,图斑地类分析统计及面积计算。 3、图斑实地测量 根据要求对涉嫌违法图斑进行实地测量。 4、内业整理 最终成果打印、装订、归档。 (二)林业卫片核查 1、基础调查数据收集、加工及调查底图制备 对现有的各类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及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包括最新森林资源一张图、连续清查、二类调查、国土二调或三调、草原调查等数据相关资料。还需进行图斑举证、卫星影像判读、信息提取、情况查处等相关工作。工作基础底图采用与卫星图影像栅格地图服务进行叠加使用。 2、毁林情况调查 调查手段主要为利用测绘、实地划定损毁范围、鉴定及调查、核实等工作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毁坏林木或林地的行为、滥砍滥伐三种违法类型毁林情况调查。 毁林情况调查工作内容: 清查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包括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和破坏国家公益林等行为。对违法毁林行为实地测量调查,根据实地测量及与相关底图叠加,确定其图斑范围、行政权属及林地性质。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对毁林基本情况以及林地恢复条件进行评价及组卷等工作。 3、图斑情况核查 调查林区范围内图斑信息进行逐个核查,即时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种类及范围。 4、内业整理 最终成果打印、装订、归档。 (三)矿产卫片核查 1、外业核查举证 对国家下发的矿产卫片进行外业现场核查,利用相关程序拍照取证,上传系统。 2、数据分析 根据需要制作国家下发卫片图斑套合图,对比历年卫星影像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图斑现场勘测 根据要求对涉嫌违法图斑进行现场勘测。 4、内业整理 最终成果打印、装订、归档。
服务要求:1、负责海城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管辖范围内当年下发的全部土地、林业、矿产卫片核查工作。 2、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节点完成辖区内全部土地、林业、矿产卫片外业核查及内业数据处理工作。
服务时间:合同履约期限为一年。在采购需求相对固定、政策无调整、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持续的服务和质量,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累计不超三年。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质量不能满足需求,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1、执行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成果文件:供应商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玉娟、杜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环城北路18              
联系方式:0412-3223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硕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管理区莲花G地块10号门市(3号网点东1号门市)           
联系方式:0412-330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婷           
电 话:0412-33069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4-210381-00269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新4.1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片核查工作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