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TY2020-FW324-ZFCG324
二、项目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鲜肉类下浮率报价:15(%),粮油类下浮率报价:15(%),干货调料类下浮率报价:17(%),蔬菜类下浮率报价:35(%),豆制品及湿面类下浮率报价:10(%),禽蛋及其制品、熟食及其制品类下浮率报价:12(%),水产类下浮率报价:13(%),冻品类下浮率报价:15(%) | 浙江新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河盘桥路24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定点配送单位选定项目 | 详见文件 | 1项 | 0 | 详见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静亚,侯春莺,白晓平,陈跃军,章小岚,王巧妙,李旭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儿童福利院,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
地 址:,婺城区临江西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先生,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00182,0579-82600890
质疑联系人:苏先生,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00890、0579-82600182,0579-82600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翰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74058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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