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1#、2#酿酒车间配套粮、曲、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1#、2#酿酒车间配套粮、曲、糠项目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20-511502-15-03-480222】JXQB-0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502-15-03-480222】JXQB-01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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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红坝路北侧,普什F区宿舍东侧(五粮液红坝新园区内),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糠壳蒸煮车间的稻壳的接受、清理、储存、蒸糠、全自动物料输送系统和1#、2#粮曲库及粮曲装卸点五粮粉与曲粉接受、全自动物料输送系统等辅助设施。详见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1#、2#酿酒车间配套粮、曲、糠项目-清单及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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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10年以上工作年限(以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显示毕业时间至今间隔为工作年限),同时应在粮食仓储设备或﹝面(磨)粉、米加工等﹞粮食加工或粮食输送项目(必须为设备采购及安装)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2021年)的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5)投标人2021年年末净资产或银行授信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 注:①净资产以投标人提供的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为准。 ②银行授信证明材料以投标人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或授信银行官方网站包含授信银行对投标人提供授信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为准。以网页截图形式作为证明材料的,截图中应至少包含授信银行名称、被授信单位名称及授信额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将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③投标人具有多个不同银行进行授信的,其授信额度按照各银行授信额度累加计算。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健康认证文件;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在2015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17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粮食仓储设备或﹝粮食脱壳、面(磨)粉、米加工等﹞粮食加工或粮食输送项目(必须为采购及安装)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如双方已签署保密协议,提供合同双方签字页复印件并盖公章即可)、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注: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1月1日)。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资格,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将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 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6)、7)、8)款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第4、5、6款以及投标人业绩要求,联合体还需满足2、3款要求。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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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22 19:00至2022-11-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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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3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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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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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提示事项: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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