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6.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b0138-2024
预算金额66.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孟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RHZB0138-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6.9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 通运输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含 2024 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并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 心作为代建人的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葫芦岛市2024年普通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线105.7公里/7项(中修102.9公里、大修2.713公里);拆 除重建桥梁:112.4延米/8座,维修桥梁:1920延米/3座;葫芦岛普通干线公路 水毁恢复工程路线3.44公里、桥梁6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 全设施完善工程;标线4.85公里,具体以采购人安排调整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资质要求:1. 供应商须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项目建设管理 单位或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 2. 供应商为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 3. 供应商为监理单位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 质。 企业业绩:供应商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服务工作 O 注:近5年是指(下同):项目管理工作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 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设计服务工作的设计开始时间为 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监理服务工作的合同开始时间为 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服务工作 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采购)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6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 4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持下述材料购买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 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 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 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④“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 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复印件。采购文 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含 2024 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并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 心作为代建人的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葫芦岛市2024年普通 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线105.7公里/7项(中修102.9公里、大修2.713公里);拆 除重建桥梁:112.4延米/8座,维修桥梁:1920延米/3座;葫芦岛普通干线公路 水毁恢复工程路线3.44公里、桥梁6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 全设施完善工程;标线4.85公里,具体以采购人安排调整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 张孟龙 电 话: 024-83733447-81 电子邮件: 818283@qq.com 掂人或耕辩代难主臻献λ(狙航λ,%多伦ε)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久叭日跫(盖章) 采购公告 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 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 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 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含 2024 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并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 心作为代建人的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葫芦岛市2024年普通干 线公路养护工程路线105.7公里/7项(中修102.9公里、大修2.713公里);拆除重建 桥梁:112.4延米/8座,维修桥梁:1920延米/3座;葫芦岛普通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工 程路线3.44公里、桥梁6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 程;标线4.85公里,具体以采购人安排调整为准。 2.2采购范围:协助采购人对管辖区域内一般养护工程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试验检测、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汇编并提交相关成果 文件、检测报告等内容。 2.3服务周期:共183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 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上
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设 2. 供应商为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 3.供应商为监理单位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欣
企业业绩供应商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 注:近5年是指(下同):项目管理工作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 2019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监理服务工作的合同开始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响应立
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否则,相关响应 文件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采购)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至辽宁仁合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持下述材料购买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 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复印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18日13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 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 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https://jtj.hld.gov.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话:0429-2050100 采购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29-3216016 采购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张孟龙 电 话:024-83733447 邮 箱:8182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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