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909-f1039/222110zb02303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1-818180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辰俊63238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H1909-F1039/222110ZB023034)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0本项目是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名称:资产回收处置服务,服务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服务地点:上海市,说明:报价应包括
购买服务、货物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备品备件、人工、技术服务、技术培
训、技术资料、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产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幼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 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入、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六)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十)供应商应当具备项目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
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单位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具有《再生资源回收
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服务能力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6臼09 时00分到2024年01月02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
料彩色扫描后,连同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yangchenjun@dahuacpa.com 邮箱,并
同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邮件主题:项日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l
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报名
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
机构联系入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
文件工卡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上海银
行上工支行,帐号:31604900005020624,汇款时请备注:222110ZB023034 标书工本费。汇
款后将汇款凭证发送至yangchenjun@dahuacpa.com 邮箱。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
方式。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7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七、其他
(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近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十一)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开始时问:2024年0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问)。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海军第九O五医院伽玛刀楼206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
式
四)成交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秦干事:021-8181809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九O五医院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华山路1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81818340/13817725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2楼
联系人: 杨辰俊
电 话: 63238528/13651827951
电子邮件: yangchenjun@dahuacp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入:(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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