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提供招商运营服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3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6月12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529045727@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兴越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联系人:阮雨晴/史先生
5、联系电话:18758328374/0575-82397761
绍兴市上虞兴越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件信息:
征求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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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东高端制造区(小越片区)未来产业社区(一期)设计策划、招商、运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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