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港和案律师选聘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1/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0218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硕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5
公告正文
招标编码: 2021021859 招标名称: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港和案律师选聘项目 采购联系人: 闫硕
采购联系人电话: 68494692 采购联系人传真号: 采购联系人EMAIL: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港和案律师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物流山东有限公司委托,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 组织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港和案律师选聘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简要说明:
2.1 招标范围:符合公司要求,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成功入库的律师事务所。
2.2 服务周期:案件 完结
2.3 服务方式: 乙方派遣专业团队,对甲乙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2.4 服务地点:不限
2.5 项目情况:
2021年1月,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矿产 ”)收到大连中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原告为港和(上海)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和公司”)诉山东耀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耀铸”)买卖合同纠纷,物流山东为第五被告,中国矿产为第四被告。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中显示,由于山东耀铸大股东山东耀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耀昌”)资金紧张,邀请港和经贸参与铁矿砂贸易。但因山东耀铸违约,造成港和经贸无法收回货款。因此,港和经贸将参与融资贸易环节的山东耀铸、山东耀铄、中国矿产 物流山东列为被告。港和公司诉请山东耀铸向港和公司赔偿2130万元以及相关利息(本息合计暂为2413万元),五矿物流山东以及矿产公司对上述山东耀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附件: 1.大连中院传票及起诉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 )投标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律师事务所同时存在总部、分所等分支机构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可在 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mcc.com.cn )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开标、评审时间和地点 :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 3 5 11 :00
5.2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号五矿大厦
5.3述标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1 3 6 上午 10:00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号五矿大厦
投标人应派项目负责人以现场或者电话方式对项目方案进行阐述,阐述时投标人可对法律服务方案进行展示,展示形式不限,每家投标人阐述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阐述完毕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提问,评标委员会将结合各投标人的阐述情况进行评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矿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闫硕
话: 010-68494692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5号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要求
1 法律服务 法务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诉讼等 1.0000 0.13 2021-03-05


更多详情请点击: https://ec.mcc.com.cn/b2b/web/two/indexinfoAction.do?actionType=showZbsDetail&inviteid=137B55E98BC8F890A366D007E897C4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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