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桥东区改(翻)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9564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63403001g01
预算金额956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德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雅男0313-5909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2024年桥东区改(翻)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63403001G01
招标内容:

2024年桥东区改(翻)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桥东区改(翻)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张家口市桥东区行政审批局张东行审备字{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东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东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2024年桥东区改(翻)建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 2.1.2 项目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 2.1.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747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851.82平方米。对南小区地块、煤机65号院地块、铁道西地块、王家坟地块、东河沿副一号楼共计5个地块的1364户、91851.82平方米的危旧住宅楼全部进行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95640万元。 2.1.4 设计服务期限: 一标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交付本标段所有的设计成果文件(交付的施工图为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 二标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历天内交付本标段所有的设计成果文件(交付的施工图为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 三标段: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交付本标段所有的设计成果文件(交付的施工图为经审查合格后的设计文件)。 2.1.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1.6 本次招标共分 3 个标段 一标段:本项目翻建设计:南小区地块、铁道西地块; 二标段:本项目翻建设计:65号院地块; 三标段:本项目改建设计:65号院地块、王家坟地块、东河沿副一号楼;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翻建设计(南小区地块、铁道西地块)所需要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翻建设计(65号院地块)所需要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内容; 三标段:本项目改建设计(65号院地块、王家坟地块、东河沿副一号楼)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中: 一标段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二标段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三标段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如仍在处罚期内,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投诉渠道及监督部门: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及监督联系方式:0313-5805808。 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313-4064022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一 级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0 09:302024-07-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东恵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德丰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东风综合大厦1号楼3单元西户商业101、2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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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徐欣

联系人: 孙雅男
电话:

0313-5909361

电话: 13931330788、0313-59093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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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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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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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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