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210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zb078号
预算金额2108万元
招标公司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8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丽
公告正文
2024年01月04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进行了综合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ZB078号
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3-110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73.83分
投标报价:21080006.24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刘丽
注册编号:豫 241060802961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55.87分
投标报价:21131361.65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车武军
注册编号:豫 141201520162282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
总得分:54.70分
投标报价:21137099.51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韩奇
注册编号:豫 241151583680
六、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七、报价修正:无
八、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3
九、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752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市蒲西匡城路7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7111118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888135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日(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一、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3ZB078号
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3-110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棚户区改造吕楼五里铺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73.83分
投标报价:21080006.24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刘丽
注册编号:豫 241060802961
第二中标候选人:恒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55.87分
投标报价:21131361.65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车武军
注册编号:豫 141201520162282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延实业有限公司
总得分:54.70分
投标报价:21137099.51元
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韩奇
注册编号:豫 241151583680
六、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七、报价修正:无
八、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3
九、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752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市蒲西匡城路73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3-7111118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8881353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日(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长垣市蒲东街道办事处
河南金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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