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金额
68.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女士1833807877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1-8二次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9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5月15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1

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装置总数34套。包含内容:在线监控终端主机34台(含天线、4G无线通信卡)、风机电流互感器34个、净化器电流互感器34个、排烟出口浓度探测头34个(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河南鸿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号院2号楼2单元1层17号

685028.000元

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振琦、张洁、崔学堂(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10275.42元;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5月18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721780555

2、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濮阳市公安小区11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18338078777

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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