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宁乡市大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大屯水闸位于宁乡市大屯营镇,是湘江一级支流靳江河上的一处中型水闸。水闸距大屯营集镇0.5km,距宁乡城区33km。水闸闸址控制流域集雨面积263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284.8mm,河道干流长30.5km,坡降1.57‰。水闸始建于清朝末期,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后经多次改扩建,形成目前的规模。水闸枢纽工程主要由泄洪闸、非溢流土坝、灌溉取水闸、船闸、电站等建筑物组成。闸坝轴线总长104.2m。水闸原设计主要功能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通航等,灌溉面积为8500亩,其中自流灌溉面积6500亩,提灌面积2000亩;电站装机165kw,年发电量50万kwh。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公路、铁路交通的发展,通航功能逐步丧失。同时,经过小水电清理,大屯水闸电站已被清理关闭。水闸保护范围涉及石家湾、宗一等6个村,保护总人口1.8万人,保护耕地面积6000亩。工程运行100多年来,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泄洪闸位于闸坝中段,长25.0m,分3孔,总净宽24m;闸室采用开敞式,为折线型实用堰,堰体内部为三合土砌块石、外包0.3m厚砼。堰顶装有9扇木质立轴旋转闸门,闸门宽2.67m、高2.3m。水闸上部设有工作桥,总长50.2m,为钢筋砼简支结构,桥面宽1.5m。船闸位于闸坝右岸,浆砌石结构,船闸长55.3m(顺水流向),闸室净宽8.0m,闸门为钢筋砼平板式平开门,门高4.1m,门宽4.8 m,目前已不通航。电站位于闸坝左岸。于1973年建成投产,装机容量为3×55kw,发电引用流量为3×1.5m3/s。设计年发电量为150万kwh。非溢流土坝段分2段,第一段位于闸坝右岸泄洪闸与船闸之间,长16.2m,坝身为人工回填砂卵石结构,上下游为三合土砌块石挡墙。第二段位于闸坝左岸泄洪闸与电站之间,长 47.7m,坝身为人工回填砂卵石结构,下游为三合土砌块石边墙。灌溉引水闸位于闸坝左岸。水闸下游设消力池,底流消能,为浆砌石结构,池长10m,池深1m。闸上、下游翼墙均为三合土砌块石直墙结构。由于运行年久失修,水闸存在闸体、闸门结构老化、破损,闸基渗漏严重,人行桥、消力池破损严重,上、下游翼墙老化破损严重等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水闸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对大屯水闸进行除险加固迫在眉睫。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GB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SL170-2017)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433-201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SL415—2007)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GB50201-2014) 《防洪标准》(SL252—2017)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104—201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GB50288—201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SL265—2016) 《水闸设计规范》(GB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SL482—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619-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交付地点: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五、服务标准:
1、设计成果要求: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1.1付款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1.2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工程竣工结算之前,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工程设计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后进行设计费用结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宁乡市财评中心审定后,付款人依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设计费。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和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至招标代理机构。5、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6、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大屯水闸位于宁乡市大屯营镇,是湘江一级支流靳江河上的一处中型水闸。水闸距大屯营集镇0.5km,距宁乡城区33km。水闸闸址控制流域集雨面积263km2,多年平均降雨量1284.8mm,河道干流长30.5km,坡降1.57‰。水闸始建于清朝末期,至今已有100多年历史,后经多次改扩建,形成目前的规模。水闸枢纽工程主要由泄洪闸、非溢流土坝、灌溉取水闸、船闸、电站等建筑物组成。闸坝轴线总长104.2m。水闸原设计主要功能以灌溉为主,兼顾发电、通航等,灌溉面积为8500亩,其中自流灌溉面积6500亩,提灌面积2000亩;电站装机165kw,年发电量50万kwh。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随着公路、铁路交通的发展,通航功能逐步丧失。同时,经过小水电清理,大屯水闸电站已被清理关闭。水闸保护范围涉及石家湾、宗一等6个村,保护总人口1.8万人,保护耕地面积6000亩。工程运行100多年来,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利工程。泄洪闸位于闸坝中段,长25.0m,分3孔,总净宽24m;闸室采用开敞式,为折线型实用堰,堰体内部为三合土砌块石、外包0.3m厚砼。堰顶装有9扇木质立轴旋转闸门,闸门宽2.67m、高2.3m。水闸上部设有工作桥,总长50.2m,为钢筋砼简支结构,桥面宽1.5m。船闸位于闸坝右岸,浆砌石结构,船闸长55.3m(顺水流向),闸室净宽8.0m,闸门为钢筋砼平板式平开门,门高4.1m,门宽4.8 m,目前已不通航。电站位于闸坝左岸。于1973年建成投产,装机容量为3×55kw,发电引用流量为3×1.5m3/s。设计年发电量为150万kwh。非溢流土坝段分2段,第一段位于闸坝右岸泄洪闸与船闸之间,长16.2m,坝身为人工回填砂卵石结构,上下游为三合土砌块石挡墙。第二段位于闸坝左岸泄洪闸与电站之间,长 47.7m,坝身为人工回填砂卵石结构,下游为三合土砌块石边墙。灌溉引水闸位于闸坝左岸。水闸下游设消力池,底流消能,为浆砌石结构,池长10m,池深1m。闸上、下游翼墙均为三合土砌块石直墙结构。由于运行年久失修,水闸存在闸体、闸门结构老化、破损,闸基渗漏严重,人行桥、消力池破损严重,上、下游翼墙老化破损严重等诸多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水闸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对大屯水闸进行除险加固迫在眉睫。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二、相关标准: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或招标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GB50706—201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SL170-2017) 《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433-201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15772—200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SL415—2007)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44-2006)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278—2002)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GB50201-2014) 《防洪标准》(SL252—2017)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104—2015) 《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GB50288—201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SL265—2016) 《水闸设计规范》(GB50265—2010) 《泵站设计规范》(SL482—2011) 《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619-2013)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交付地点: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五、服务标准:
1、设计成果要求: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评审。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1.1付款人: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1.2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后,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设计人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工程竣工结算之前,采购人向设计人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工程设计服务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后进行设计费用结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宁乡市财评中心审定后,付款人依据审定金额支付剩余设计费。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劳务费、交通、食宿、保险费(含意外险)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响应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和两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者光盘)至招标代理机构。5、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6、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