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162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卓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18号谢营科技大厦15楼1506-1509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肆万捌仟元整(¥:17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服务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所建设内容的系统功能稳定运行,参照质量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对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测评服务项目开展软件检测技术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体质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通过实施软件测试,发现和找出系统开发阶段未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且影响上线使用的开发设计缺陷,对系统软件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验证软件是否满足文件所规定的软件质量特性要求,发现软件缺陷等,为软件产品质量的评价提供依据。 |
五、评审专家名单:常明、黄锐、张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联系电话:0564-3261987。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原裕安区妇幼保健院4楼
联系方式:0564-5330212、0564-5150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25楼2501室
联系方式:0564-3261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 话:0564-326198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采购文件
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成交结果公告
[FS34150320230162号-1]裕安区城市大脑(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整合共享、数字乡村)及城市基层治理智慧社区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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