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行审投资〔2020〕62号、盐行审投资〔2020〕18号、盐行审投资〔2020〕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县主城供热片区热电联产工程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位于新安大道北侧、北八滩渠西侧交汇处。
2.项目规模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3×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9MW级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全部附属工程,建成后将成为滨海主城供热片区集中供热主热源点,满足供热片区内目前及近期工业、民用热用户的集中供热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438?,厂区内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3185?。
3. 检测内容主要为:一期建设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9MW级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工程及其全部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取水口工程以及厂外道路工程等)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检测。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类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类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③备案类检测;④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消防、防雷及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服务质量要求:合格
注:5.1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2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3000元/次。
5.3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5.4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6.工期要求:暂定48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及交竣工验收同步)
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建设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中标人向建设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止。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超过中标价5%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代为实施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人综合单价的1.5倍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2月1日以来至开标之日当月(含当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且保证自投标单位提供的养老保险金相关证明中投标人所标明开始交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方劳动关系未改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滨海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 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16时00分00秒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8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3.4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及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答疑
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7时00分00秒;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xiefy@jcec.cn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查询招标答疑、补充通知、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九、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工程款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10%工程款金额的银行保函),主体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审计结束后当年内余款(按审计价)全部结清。
注: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结算方式:
检测费用结算价=最终核准的建筑面积×【本项目检测中标价/23185?】。(总建筑面积指为项目实施的建筑物面积,未实施不计算)
甲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以图审后的施工图为依据,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提供建筑面积计算成果。与《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不一致的,以《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的规定为准。
如因建设需求等原因,甲方有权减少服务内容,减少费用从总价中扣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 1-3 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二、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恒发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封先生
电 话:15895106969 139125960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联系人:解先生 张先生
电话:15195931153 13913031507
邮箱:xiefy@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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