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片区)新型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金额
8798.8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798.8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工0753-44221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片区)新型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片区)新型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已由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3】186号文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441424-04-01-474321),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五华河东工业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河东工业园内。 2.2建设规模:智慧园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停车场、智慧物业、智慧灯杆、充电桩、金融服务平台、智慧园区信息化基础配套设施。其中建筑总面积7720平方米,包含建设一幢智慧园区公共服务中心7696平方米、保卫室24平方米。场地道路9902平方米;智慧停车场1750平方米,停车位80个(含充电桩车位8个),充电桩8台装机容量480千瓦。 2.3最高投标限价:8798.8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8506.73万元;工程设计费约 224.05 万元;工程勘察费约 68.05 万元)。 2.4 计划工期:勘察工期: 20 日历天;设计工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 2.6工程承包方式:包勘察工作、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工期、包承保范围内及合理的与承包范围有关的附属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图、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主体方,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4家):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 ④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② 拟派建筑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 拟派通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类或电子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④ 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⑤ 拟派通信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 3.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4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提供岗位要求相关证书、二代身份证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3月-2023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3.5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并按该平台的办事指南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或截图,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或截图,如投标单位是省外企业的提供) 3.6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通信设计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通信施工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 投标登记: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18:00时。 5.2 招标文件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7 月 2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年 7月 21 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6.3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河东工业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长乐大道与宝湖四路交汇处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8 2613 415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办公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44号二层210 日期:2023年 6 月 30 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 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方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方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成员名称)承担 工作。 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1: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2: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3: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和盖章的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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