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gdcs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军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小姐13306030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 (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2023-GDCS1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厦门闽夏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升厦门闽夏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综合整体形象,解决市场废弃大件垃
圾、可回收物(废弃大件垃圾或可回收物特指:废弃家具、三合垫板、棉被、泡沫保温板、
草帘、塑料纸,不包括泡沫箱、纸箱等)的统一回收规范处理,采购人拟招废弃大件垃圾和
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 (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和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合作对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
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
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
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
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
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
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3、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
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取消磋商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联系人:柯小姐;电话:13306030779或 0595-7122708;地址:厦门市同安
区城南路251号(电梯房10F)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
(获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 00),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
则邮资到付,对磋商文件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电梯房10F)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电梯房10F)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
标室
七、其他
市场废弃大件垃圾、可回收物的统一回收规范处理,结合市场部分货车主、货主或店主
确实存在雇请工人对该类物品进行清理的客观需求,进行有偿处理等,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
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闽夏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城东中路6号
联系人:周军用
电 话:1380609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达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同安区城南路251号(电梯房10F)
联系人: 柯小姐
电 话: 13306030779
电子邮件: xiamengongd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柯咙蘸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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