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鄂永资评报字[2018]第wh008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阳澧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项目公示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及东风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经济行为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经济事项情况介绍

东风鸿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对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需对电动车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1、东风党纪〔2018〕18 号《2018 年第十六次党委常委(扩大)会纪要》;
2、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东风鸿泰参与东风电动车公司增资的决议》。

三、评估委托方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四、评估机构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邀请的评估机构包括: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水致远评估有限公司、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最终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标。

五、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资质

评估机构名称: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42030002
注册评估师姓名:吴荣华 郭冬梅
注册评估师编号:42130017 42160028

六、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参考评估报告中描述)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账目、产权证明及其他文件资料,完成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收益法对公司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整个评估过程包括接受委托、评估准备、现场清查核实、评定估算、评估汇总及提交报告等,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我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方代表商谈明确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委托方与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公司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评估机构决定承接该评估业务。
(三)前期准备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类型及被评估单位涉及的资产数量组建了评估队伍,并对评估人员简单地介绍了项目情况和评估计划。
(四)资产核实及现场调查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主要内容如下:
1、实物资产清查过程
指导企业相关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行登记填报,同时收集被评估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状态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2、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然后,审查各项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根据调查核实的资料,对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1、 现场实地勘察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
要求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要求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资产评估师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情况;
对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在资产核实工作中,评估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开始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特点及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资产核实方法:
(1)流动资产的清查:主要通过核对企业财务总账、各科目明细账、会计凭证及存货实物进行核查。非实物性流动资产的清查,我们对货币资金、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的重要记账凭证进行了重点核验,部分账款发函验证,没有发函或者无法收到回函的账款,采用查阅合同、账簿资料等进行审核。
(2)固定资产类资产的清查: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固定资产评估明细表所列项目,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企业的房屋建(构)筑物,设备进行现场勘查核实。对建(构)筑物主要通过收集相关合同发票及权属证明,现场勘查进行核实;对设备主要通过核查实物、查看目前使用状况及了解设备更新情况进行勘察核实。设备勘察核实中,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填写设备现场勘察记录。
(3)负债类资产的清查:主要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类负债的形成原因、账面值、债务人历史偿付情况和实际负债状况等。
4、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并出具相关说明或承诺。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结合企业资产实际情况确定各类资产的作价方案,明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并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补充、修改、完善,在综合分析价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委估资产的评估结论。
(六)内部审核、征求意见及出具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一审后,将报告初稿提交公司审核,审核包括审核部的二级审核以及首席评估师的三级审核。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和汇报。根据沟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将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七、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报告编号:鄂永资评报字[2018]第WH0086号
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10月31日的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成本法)、收益法。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结果: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差异情况如下:
评估方法 股东权益账面值(万元) 股东权益评估值(万元)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 43,327.48 42,693.41 -634.07 -1.46%
收益法 21,108.32 -22,219.16 -51.28%
差异额 21,585.09 - -
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和质押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二)由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针对本项目,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师仅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已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和资料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评估结果是以委估资产在合法存在的前提下对其价值的评估,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失实而导致评估结论的误差,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项目的执业资产评估师知晓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五)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只在报告阐明的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下有效,它们代表评估人员不带有偏见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八、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51,677.12 52,649.20 972.08 1.88
2 非流动资产 7,745.16 6,139.01 -1,606.15 -20.74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5,022.80 2,120.28 -2,902.52 -57.79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1,706.42 3,082.95 1,376.53 80.67
9 在建工程 21.71 21.71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431.52 498.02 66.49 15.41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2.71 416.05 -146.66 -26.06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59,422.28 58,788.21 -634.07 -1.07
21 流动负债 15,944.11 15,944.11 - -
22 非流动负债 150.69 150.69 - -
23 负债合计 16,094.80 16,094.80 - -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3,327.48 42,693.41 -634.07 -1.46

九、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如公示范围内企业员工要查阅评估资料,需按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或证明到相关档案管理部门查阅评估资料。 联系人:阳澧 电话:027-84289814 邮箱:yangli@dfmc.com.cn
公示期自7月10日—7月16日,凡对该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反映,联系人:胡雄波,电话:18995527266,邮箱:huxb@dfmc.com.cn。公司将于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

东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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