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870002315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滕晓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赀科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军静0311-680263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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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87000231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武邑县滏东排河生态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以武行审审批【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武邑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武邑县毕相城村至田村闸段; 2.2建设规模:(1)复合型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滨岸灌草隔离带74616㎡;建设生态滞滤植草沟2600m,建设防侵蚀生态岸坡35426㎡,建设滨水植被带16469m;(2)多自然型生态河道修复工程:建设兼氧深潭5000㎡,建设自然河道砾石群80000㎡;(3)新建自动水质监测站1座。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1日完工。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设计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各阶段成果达到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进行过程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进行过程中设计服务、设备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注: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不受预留份额的约束,若投标人为中型及以上企业必须满足资格要求的预留比例,本项目要求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 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该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分包意向承诺书。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个人。如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0 09:00至2023-06-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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