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洲景区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梅花洲景区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人民政府 以凤政投【2024】19号文(项目赋码:2407-330402-89-01-3745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联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联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336.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801.46万元,建设规模:对梅花洲景区部分区域进行品质提升: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大区块:区块一为梅州酒店宴会厅提升和新增地下水泵房;区块二为文化民宿区,包含麒麟南院、麒麟北院、西杏书院、望月楼和素斋馆。项目提升总建筑面积约9469.3平方米(地上面积约9387.7平方米,地下面积约81.60平方米)。
建设地点:位于南湖区凤桥镇。
2.2本次招标范围:对梅花洲景区品质提升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本次招标概算控制价 补充文件中公布 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控制在300日历天内(含施工图设计工期)。
2.4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R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企业提供投标人“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R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R3.2.4其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条款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R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R3.4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安工程费用5000万元及以上(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完成均予以认可)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含EPC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经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合同复印件。上述①、②两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公证书不予认可。注:(1)如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无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可以提供①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附上网址(第三方网站不予认可);②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县(区)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备案证明,上述①,②提供一项即可)业绩;
R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R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R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R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R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R3.11如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R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R3.19上述3.2.4,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21日10:00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其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联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
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凤桥镇梅花洲景区4幢09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三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人:朱闻娜
电话:0573-83188804 电话:0573-82876362
邮箱: 邮箱:89381019@qq.com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