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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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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12-29 16:4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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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45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2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单位: 一、中吴新北表面处理循环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以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 二、招标控制价、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监理合同中9. 补充条款-9.22“根据本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合同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若累计审计核减工程量超出工程结算工程量的6%时,其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监理人承担,监理人支付给委托人,再由委托人支付给结算审计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调整为“根据本工程跟踪及结算审计合同约定,监理人对承包人所上报的审计结算资料需认真复核。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监理人应配合委托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若需),复审金额作为审定金额。”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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