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执法记录仪采购竞价公告
金额
1.8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6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对东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执法记录仪采购。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院内。
二、被邀请参加本次竞价的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在境内的独立法人或经营者资格以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能力,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需求:

采购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型号及生产厂家

数量

参考单价

总价

执法记录仪

1、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应≤72.5mm×50mm×34mm(长×宽×高)。
2、显示屏:彩色显示屏≥2.0寸
3、执法记录仪重量应≤135g。
4、外壳防护等级:IP68。水下1m,2h。
5、数据接口:GA/T 947.4-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
6、防跌落:水泥地跌落高度≥2000mm,任意6个面各5次,试验后功能应正常。
7、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内置≥8颗红外补光灯,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6米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可看清距样机≥15m 处人体轮廓。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8、视频分辨率:视频分辨率≥2560×1440,≥1000 线。
9、照片分辨率:分辨率≥9150×6800,分辨力应≥1200 线。
10、可动部件耐久性:可动部件≥5000次进行耐久性试验,试验后应正常工作。
11、USB接口及接线耐久性:USB接口及连接线≥5000次耐久性试验,试验后正常工作。
12、PTT功能:支持外接PTT线连接对讲机进行对讲。
13、异常报警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
14、数据完整性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5、信息上传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上传数据信息。上传信息至少应包含:所记录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执法记录仪的内部时间和存储器容量信息。
16、视音频预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10 s 的视音频信息。
17、重点文件标记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IMP”,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18、一键切换功能:执法记录仪应能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
19、无线传输功能:执法记录仪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
20、显示屏亮度/对比度: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 310cd/m2。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应≥1500:1。
21、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均应≥ 127°。
22、几何失真: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视频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应≤2.1%
23、最大记录间隔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记录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0.05s。
24、电池工作时间:内置可更换电池供电,分辨率1920*1080帧率30帧/s时,更换电池不断电,在录像过程中10min内更换电池原工作状态不应改变且数据不应丢失,更换一次电池连续摄录时间≥23h,电池充电时间≤3h,待机时间≥100天。
25、录像分段:录像分段时长可设置为5、10、15、30分钟。
26、分类标记功能:具有摄录文件分类标记功能,可通过相应按键进行摄录文件分类标记。
27、视频编码格式:支持 H.264 及 H.265 编码格式,通过菜单可以切换编码格式。
28、防抖功能:具有防抖功能,菜单可开启或关闭。
29、红蓝报警灯:具有红蓝报警灯。
30、LED照明灯:内置≥2颗LED照明补光灯,可通过相应按键开启/关闭。
31、夹具功能检查:执法记录仪背面夹具插入方向为横向插入,正常佩戴时夹子不易脱落;背夹可实现 360°水平旋转及 180 度垂直旋转。
32、执法记录仪在关机状态下按下摄像键应能开机并自动开始摄录,在按下停止键,样机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
33、硬件接口:执法记录仪与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的接口应采用Type-c。
34、存储:执法记录仪最大支持≥512G内置存储。
35、紧急摄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发生撞击,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执法记录仪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摄录模式。
36、语音播报功能: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在开机、录像、录音、重点文件标记时进行语音播报,具有摄录时长播报及整点报时功能。
37、绑定设置功能:具有民警或使用人“一对一”绑定设置功能。
38、录像文件大小:在 H.265 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各视频分辨率在视频质量正常条件下 1h 录制文件大小:2560×1440,30 帧/s,≤2.57GB;2304×1296,30 帧/s,≤1.8GB;1920×1080,30 帧/s,≤1.36GB;1280×720,60 帧/s,≤1.16GB;1280×720,30 帧/s,≤920MB;848×480,30 帧/s,≤520MB。
39、视频加密功能:执法记录仪在 2560×1440、1920×1080分辨率下,录制的视音频具有加密功能,可通过菜单控制加密功能开启/关闭,当加密功能开启后,样机能自动对摄录的视音频文件进行加密,并形成机密视音频文件,经加密的视音频文件需要解密工具才能播放。
40、聚合物锂电池单电池容量≥3350mAh。
41、防爆标志:Ex ib I Mb/Ex ib IIC T4 Gb/Ex ib IIIC T130℃ Db
42、实际供货内置存储容量≥64G。
42、所投产品需提供符合GA/T 947-2015标准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参数1-39条公安部检测报告需体现,第4条,第40条,第41条,防爆合格证需体现,公安部检测报告及防爆合格证不符合或不体现视为负偏离,按无效文件。中标后提供原件。
43、为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所投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商应具备关于执法记录仪的MTBF检测报告,且报告时长大于100000h。中标后提供原件。
44、所投产品需提供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需包含执法记录仪)。中标后提供原件
45、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6、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47、所投产品需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2023年执法记录仪入围型号产品。提供入围证明。

警王A2

10

1860

18600

总价合计:18600元

四、报名及报价:
(1)报名及报价:网络报名、报价,以发放邮件形式报名、报价。
(2)报名及报价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分-下午16:00时),未在以上时间报名将视为无效报名。报价时间及方式按照看样品时采购方的要求进行报价。
(3)报名时需将下列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并发送至邮箱ndhqcwzcg@163.com:(证明文件需按照附件格式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①对此次采购竞价文件的意见及承诺
②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③报名单位出具的对发送报名及报价响应文件邮箱的授权书的扫描件;
④报名单位法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企业联系电话;
⑤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⑥如参与本采购项目相关报名工作不是企业法人或经营者的,需出具该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对其的授权;
⑦报价一览表。
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的企业,将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报价企业需在发送报名邮件时,在邮件名称中标注“执法记录仪采购报名文件”,没有标注的邮件,将不予开启,视为无效报名。在规定报名报价时间内,同一邮箱地址或同一企业重复发送报名报价文件的,均以最晚时间发送的邮件为准,前期发送的邮件将不予开启。
对采购竞价的异议
潜在报价供应商对采购竞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报价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书面质疑函,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766809870。
定标方式:响应技术要求最低价中标,响应报价的每项单价和总价都不得高于我方预算价格,如最低报价不唯一,将按照发送邮件时间的先后排序,发送邮件时间在前的确定为中标供货商;如最低报价供应商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签订,则顺延次低价供应商。
完成服务时间:竞价结果待公示期无异议后,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方与中标供货商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供货商需在自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7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配送及相关服务。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东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地 址:哈尔滨市长江路600号
联系人:郑老师 刘老师 联系方式:0451-55191996
东北农业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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