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就其实施的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社会资本,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产业创新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PPP项目
标书编号:TXS201711174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
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两大类:1)产业创新中心:包含科研孵化器及加速器、企业技术教育中心、科普馆、产品展示中心、人才公寓等,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地面停车场地、地下室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2)基础设施配套:包括六条道路即鸿庆路、瑞祥路、通园路、福泰路、滨江路及504省道(沿江大道),同步实施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表01 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区位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
1 |
产业创新中心 |
科研孵化器及加速器 |
通江路北侧、福泰路东侧 |
188896 |
149250 |
|
2 |
企业技术教育中心 |
36186 |
|
|||
3 |
科普馆 |
7310 |
|
|||
4 |
产品展示中心 |
9800 |
|
|||
5 |
停车位 |
55600 |
地下1300 地上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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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才公寓 |
文化路北侧、瑞祥路东侧 |
58851 |
173272 |
|
|
6000 |
配套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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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00 |
地下建筑 |
|||||
7 |
基础设施配套 |
鸿庆路 |
通江路南至澄江路 |
85775 |
|
主干道 |
8 |
瑞祥路 |
通江路至澄江路段 |
74652 |
|
次干道 |
|
9 |
通园路 |
沿江大道至鸿庆路 |
15568 |
|
支路 |
|
10 |
福泰路 |
通江路至澄江路段 |
71969 |
|
次干道 |
|
12 |
滨江路 |
澄江路至包家港段 |
51182 |
|
|
|
13 |
504省道(沿江大道) |
泰兴北至阳江路西延 |
441 |
|
省道泰兴段 |
3、PPP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DBOT(Design-Build-Operate-Transfer,设计-建设-运营-移交)和DBOO(Design-Build-Own- Operate,设计-建设-拥有-运营)的运作模式。本项目各子项合作模式详见下表。
表02本项目各子项合作模式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作模式 |
一 |
产业创新中心 |
|
1.1 |
科研孵化器及加速器 |
DBOT、DBOO |
1.2 |
企业技术教育中心 |
DBOT |
1.3 |
科普馆 |
DBOT |
1.4 |
产品展示中心 |
DBOT |
1.5 |
停车场 |
DBOT |
1.6 |
人才公寓 |
DBOT、DBOO |
二 |
基础设施配套 |
|
2.1 |
鸿庆路 |
DBOT |
2.2 |
瑞祥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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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通园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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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福泰路 |
|
2.5 |
滨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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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504省道(沿江大道) |
具体为泰兴市人民政府授权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管委会通过 PPP 项目适用的竞争性采购程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项目经验的社会资本。泰兴市人民政府指定泰兴市创源建设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本项目的PPP项目公司。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订 PPP 合同,泰兴市人民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经营权。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阶段: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SPV),并由其负责项目所涉子项的施工图设计、投融资与建设。
第二阶段:在运营维护期,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子项的维护管养以及产业创新中心子项的运营维护(自行运营或按照法定程序选择有运营资格的单位运营)。同时项目公司获得管委会和市财政局支付的基于绩效考核机制下必要的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用以维持项目运营维护、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第三阶段:双方合作期满后,由PPP项目公司将经审计后确认的相关资产及权益(运营期已出售的资产除外),即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的维护管养权,产业创新中心的资产所有权和运营权(运营期已出售的资产除外)无偿移交给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如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4、招标需求:社会资本方具备完成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实现有效运营,能较好的提供服务,能够交付所需要的产出。
5、PPP项目合作期:本项目产业创新中心子项为经营性子项,合作期限暂定为25年。基础设施配套子项为非经营项子项,合作期限为15年,项目综合建设期暂定为3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资格预审过程中,采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于如下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4号楼1楼(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或牵头人授权的联合体成员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或牵头人授权的联合体成员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括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招标文件售卖价格:200元人民币/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8652902205,025-52897998。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月9日 上午10:00—10: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1月9日 上午10: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三室(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 何先生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月9日 上午10:30
开标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三室(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泰兴市鼓楼东路203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如神高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68号润和创智中心4号楼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652902205
采购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采购人代表:蒋勇 联系电话:13952651192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6份,电子版一套(U盘)。
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捌万贰仟元整(¥882,000.00),该费用中标社会资本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由牵头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达采购人投标保证金专业监管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服务大厅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投标时将此票据证明带至开标现场并随递交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时间的误差风险。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32001766344052501958
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支行
缴纳方式: 电汇
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