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bxn0057
预算金额159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商女士1839877838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超高压驱动储罐组研制(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成都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4BXN0057
项目名称:超高压驱动储罐组研制(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9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研制1套超高压驱动储罐组,最大工作压力320MPa,总容积50m3。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储罐组的方案设计、分析计算; 完成储罐组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组装; 完成储罐组的运输; 完成储罐组的现场安装与单体调试; 参与甲方开展储罐组的联合调试; 完成甲方人员的培训指导; 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执行周期为30个月,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设计、制造阶段,执行周期为23个月;第二阶段为设备到货与现场安装阶段,执行周期为3个月;第三阶段为单体调试阶段,执行周期为2个月;第四阶段为合同验收阶段,执行周期为2个月。a. 设计阶段: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设计方案编制,并完成施工设计方案评审。b. 制造阶段:合同签定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第1台储罐的部件加工、厂内组装,具备发运条件;23个月内完成所有储罐部件的加工、厂内组装,具备发运条件。c. 设备到货与现场安装阶段:甲方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最后1台储罐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现场安装,具备储气条件。d. 单体调试:甲方场地具备调试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自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单体调试,具备开展设备开展联合调试的条件。e. 联合调试:甲方场地具备联合调试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乙方配合完成不少于30次系统联合动态运行调试或试验后,设备运行正常,达到任务书技术性能指标和质量,即具备合同验收条件。f. 合同验收:联合调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提交与合同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超高压容器A6)(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2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或者本单位具有国家认可的超高压容器(A6)设计能力(即本单位具有的制造许可证许可的子项目“超高压容器(A6)”未注明“设计许可单独取证”或“设计外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3 应力强度有限元分析允许分包:若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为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拟分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自拟);若不分包,供应商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方式:详见公告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超高压驱动储罐组研制(二次)
2.项目编号:ZC24BXN0057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研制1套超高压驱动储罐组,最大工作压力320MPa,总容积50m3。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a.       完成储罐组的方案设计、分析计算;
b.       完成储罐组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组装;
c.       完成储罐组的运输;
d.       完成储罐组的现场安装与单体调试;
e.       参与甲方开展储罐组的联合调试;
f.        完成甲方人员的培训指导;
g.       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超高压驱动储罐组研制(二次)技术任务书》。
3.2项目周期:合同执行周期为30个月,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设计、制造阶段,执行周期为23个月;
第二阶段为设备到货与现场安装阶段,执行周期为3个月;
第三阶段为单体调试阶段,执行周期为2个月;
第四阶段为合同验收阶段,执行周期为2个月。
a.   设计阶段: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施工设计方案编制,并完成施工设计方案评审。
b.   制造阶段:合同签定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第1台储罐的部件加工、厂内组装,具备发运条件;23个月内完成所有储罐部件的加工、厂内组装,具备发运条件。
c.   设备到货与现场安装阶段:甲方场地具备安装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最后1台储罐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完成所有设备到货及现场安装,具备储气条件。
d.   单体调试:甲方场地具备调试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自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设备的单体调试,具备开展设备开展联合调试的条件。
e.   联合调试:甲方场地具备联合调试条件后,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入场,乙方配合完成不少于30次系统联合动态运行调试或试验后,设备运行正常,达到任务书技术性能指标和质量,即具备合同验收条件。
f.    合同验收:联合调试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提交与合同验收。
3.3质保期:质保期为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4谈判最高限价:人民币15998万元。
3.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要求:
4.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4.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为超高压容器A6)(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2.2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设计),或者本单位具有国家认可的超高压容器(A6)设计能力(即本单位具有的制造许可证许可的子项目“超高压容器(A6)”未注明“设计许可单独取证”或“设计外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2.3  应力强度有限元分析允许分包:若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为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拟分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诺函,承诺函的格式自拟);若不分包,供应商须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谈判文件发售
5.1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2发售时间:2025年1月21日起到2025年1月27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5.3发售方式:网上发售(网上购买流程详见5.4.5)。
5.4购买谈判文件要求:
5.4.1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军队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3)。
(4)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4)
5.4.2  供应商应将上述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
5.4.3  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依据,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谈判委员会判定为准。
5.4.4  供应商递交的以上材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完成付款后,可以进行谈判文件下载。
注意: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付款支付,请务必留意时间节点。
5.4.5发售方式及流程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5.4.5.1网上购买谈判文件流程:
1.登录http://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查找商机”进行项目编号(ZC24BXN0057)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根据公告要求上传材料后,等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4.审核通过,供应商支付完成后,可以进行谈判文件下载。
5.4.5.2标书款:
1.标书款:200元。
2.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购买人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注:标书款发票、成交服务费发票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开具。
5.4.5.3其它事项
1.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6.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6.1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2月25日07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同为:2025年2月2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4注意事项: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谈判会议。
7.其他要求
7.1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7.2购买谈判文件后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详见公告附件5《谈判放弃函(参考格式)》。
7.3本项目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进行标书款缴纳及谈判保证金汇款账号获取,不再另行提供账户信息,未按照要求进行标书款及谈判保证金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袁老师
电  话:17740906098
采购人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裴老师
电  话:15228755321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采购人纪检监督反映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绵阳办事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手  机:18398778386、13548343504
电  话:0816-8755026、8755027、8755029
传  真:0816-8755026
电子信箱:gyxnmy@cntcidc.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四川        
联系方式:袁老师 17740906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            
联系方式: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18398778386、13548343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电 话:  18398778386、1354834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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