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第2014号)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分公司23台闲置机器设备转让项目(第二次)
金额
37.8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19年第2014号)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分公司23台...
报名登记
转让底价: ¥ 37.834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LN2019DF100173
- 保证金: 100000万元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19-03-08 至 2019-03-21
详情信息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明细表 | ||||||||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购置日期 | 启用日期 |
1 | 031-54 | 外圆磨床 | 3151φ150×750 | 苏联 | 台 | 1 | 1953/6/30 | 1953/6/30 |
2 | 032-21 | 内圆磨床 | 3A240(M210)φ100×130 | 苏联 | 台 | 1 | 1975/5/30 | 1975/5/30 |
3 | 036-27 | 弧齿刀磨 | MB6745Aφ430 | 沈阳机电学院 | 台 | 1 | 1995/5/30 | 1995/5/30 |
4 | 051-02 | 插齿机 | Y54φ462×M6 | 天津第一机床厂 | 台 | 1 | 1966/6/30 | 1966/6/30 |
5 | 051-27 | 插齿机 | Y5120Aφ200×M4 | 南京第二机床厂 | 台 | 1 | 1983/8/31 | 1983/8/31 |
6 | 052-03 | 锥齿轮刨齿机 | Y2350φ500×M10 | 南京机床厂 | 台 | 1 | 1975/9/30 | 1975/9/30 |
7 | 052-05 | 锥齿轮刨齿机 | Y236φ610,M8 | 天津第一机床厂 | 台 | 1 | 1969/9/30 | 1969/9/30 |
8 | 052-07 | 锥齿轮刨齿机 | Y236φ610,M8 | 天津第一机床厂 | 台 | 1 | 1970/11/30 | 1970/11/30 |
9 | 052-09 |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 Y225φ500×M10 | 天津第一机床厂 | 台 | 1 | 1975/11/30 | 1975/11/30 |
10 | 053-05 | 滚齿机 | YBA3132320×M8 | 重庆机床厂 | 台 | 1 | 1986/3/31 | 1986/3/31 |
11 | 057-14 | 锥齿轮滚动检查机 | Y9550 | 天津第一机床厂 | 台 | 1 | 1977/5/31 | 1977/5/31 |
12 | 058-03 | 磨齿机 | YM7132A320×M6 | 秦川机床厂 | 台 | 1 | 1984/5/31 | 1984/5/31 |
13 | 058-05 | 磨齿机 | YM7132A/1320×M6 | 秦川机床厂 | 台 | 1 | 1985/6/30 | 1985/6/30 |
14 | 058-07 | 马格磨齿机 | HSS10100×M5 | 瑞士 | 台 | 1 | 1988/7/31 | 1988/7/31 |
15 | 058-29 | 磨齿机 | YA7232B320×M5 | 上海机床厂 | 台 | 1 | 1986/12/31 | 1986/12/31 |
16 | 058-31 | 磨齿机 | Y7163620×M12 | 秦川机床厂 | 台 | 1 | 1991/9/30 | 1991/9/30 |
17 | 058-35 | 磨齿机 | ZSWZ/500500×M10 | 德国 | 台 | 1 | 1970/9/30 | 1970/9/30 |
18 | 058-37 | 磨齿机 | Y7125250×M8 | 上海机床厂 | 台 | 1 | 1964/5/31 | 1964/5/31 |
19 | 061-54 | 立式铣床 | X50B200×1000 | 桂林机床厂 | 台 | 1 | 1986/3/31 | 1986/3/31 |
20 | 074-04 | 插床 | B5032φ600×320 | 抚顺机床厂 | 台 | 1 | 1994/5/30 | 1994/5/30 |
21 | 599-33 | 打标机 | 100100 | 济南君益气动标记控制系统 | 台 | 1 | 2006/9/30 | 2006/9/30 |
22 | 599-35 | 打标机 | 100100 | 济南君益气动标记控制系统 | 台 | 1 | 2006/9/30 | 2006/9/30 |
23 | 599-38 | 激光打标机 | JMJB-100A | 武汉嘉铭激光有限公司 | 台 | 1 | 2005/9/30 | 2005/9/30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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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详见《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分公司拟处置部分机器设备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2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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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①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以身份证号注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以主体资格证明所载的注册号注册;②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③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系统为意向受让方生成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产权转让委托合同(资产类)》执行,由受让方支付。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为准,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细仅供参考。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3)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始交接。资产交接前须与转让方签订《相关方安全环境管理协议》方可开展资产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资产类)合同》及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按下述条件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①由受让方自行配备人员、设备、车辆等资源对转让标的进行拆卸、运输及清理,拆卸、运输及清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对拆卸后的转让标的重组安装、功能恢复等不承担任何责任。②转让标的的拆卸、运输及清理等工作须接受转让方监管,遵守转让方内部管理规定,在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如果资产交接过程中出现超范围拆卸、运输及清理,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③转让标的交接截止日为资产交接开始后的第7个工作日。如受让方逾期完成交接,每逾期1日须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10日以上,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剩余转让标的,转让方可以自行处置未拆卸、运输及清理的转让标的,并不退还其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若转让方因自行处置未拆卸、运输转让标的产生的费用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转让方有权另行向受让方追偿。④交接工作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资产交接完成。⑤资产交接期间受让方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⑥资产交接期间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因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⑦资产交接期间受让方自行为进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⑧资产交接期间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⑨转让标的拆卸、运输及清理工作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⑩其他未尽事宜须与转让方协商解决。(5)若出现【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6)同意大连产权交易所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须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6、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接单》且提交至大连产权交易所后方可办理履约保证金结算,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资产交接单》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7、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标的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转让标的明细仅供参考。大连产权交易所对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8、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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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交纳(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详见个人中心--报名信息中查看缴款账号 | ||
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⑥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按约定原路径无息返还。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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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分公司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宋问令 | 注册资本(万元) | ||
经济类型 | A05003 | 企业类型 | A19006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10694334356XT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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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 | 管女士 | |
咨询电话 | 15542525550 | |
项目报名 | 赵女士 | |
报名电话 | 0411-65850523 | |
现场报名地址 | ||
网上报名地址 |
公告来源:
http://portal.daee.cn/portal/pro/index.jsp?proId=2d973338e45e4386bf692d6133d369dd&pac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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