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gc2023-297
预算金额47.98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科技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科技大学北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科技大学北库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北库房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层61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GC2023-297
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北库房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47.981885万元
最高限价:47.981885万元
采购需求:
1、 采购范围
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图纸范围内整体改造,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2)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
2、技术要求
(1)所用涂料品种、型号及涂料的性能必须满足环保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环保性能检测报告。
(2)所有钢材表面的原始腐蚀等级不得低于B级。
(3)钢材经除锈处理后应涂防锈底漆(环氧富锌漆)2遍,涂层厚度不小于150um;钢结构外表面喷涂薄型防火涂料不小于3.00mm,防火极限≥1.5小时,并严格按照GB50205-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
(4)植筋用胶粘剂:A级胶(必须使用专门配置的改性环氧树脂胶)。
(5)筋焊接焊条的选用及焊接质量应满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的要求。
(6)加固所用混凝土、钢筋、木材、胶粘剂等材质均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7)拆砌局部损坏严重的墙体时,应采取有效支撑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支护及防护措施。
(8)本工程所有外窗统一更换,除特殊要求外,窗户采用60系列断桥隔热铝合金型材,开启方式为内开窗,导热系数 K≤2.0W/(m2.k),型材壁厚≥1.4mm,表面粉末喷涂,型材品牌质量参照和平铝材、中铝、广大凤铝、广东坚朗、山东国强、德国维 利斯等;五金件品牌质量参照德国诺托、德国丝吉利娅、德国格屋等进口产品;窗户边框与洞口周边填充聚氨酯发泡胶,边框与墙体内外两侧耐候胶密封,开启窗不小于三道密封,密封条选用橡胶密封条,隔热条材质选用PA-66,型材腔体内填充隔音棉,并应符合 GB12002 要求,其他详见图纸要求,需厂家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纱窗框料:铝合金型材,国产优质,推拉,壁厚≥1.8mm,粉末喷涂,颜色与铝合金窗框一致;纱网:金钢网,304不锈钢,07丝径十二目(网径0.6-0.8),表面烤漆;纱窗锁具:国产优质配套锁具,纱窗五金件参照品牌及质量要求同窗户;玻璃:采用5Low-E+18A+5 钢化中空玻璃,与框连接采用优质硅酮密封胶;中标人进场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断桥铝合金窗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气密性能、保温性能等进行抽样检测,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样品生产加工等费用。
(9)所有门窗玻璃必须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京建法(2001)2号规定。
(10)中标人进场后须对洞口尺寸及数量进行复核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主要材料材质、 外观、颜色等需经招标人确定后方可加工生产。
(11)防盗门(具体颜色、风格等由招标人确定),含门套、五金件、门锁、门把手,需厂家深化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加工订货。
(12)图示范围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不同之处,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述为准。
(13)材料或产品进场后,中标人(施工单位)应提供材料或产品合格证,并按材料采购计划和有关标准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质量验证及见证取样复试,由招标人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试验费由招标人支付,投标人应按《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积极配合现场见证取样检验、检测工作。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不包括涉及《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委托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文件中规定的见证取样送检项目及招标人另行要求的送检项目的检验、检测费用,其它需中标人自行承担的检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验证不合格及见证取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严禁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14)主要材料材质、外观、颜色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招标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的资质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公章,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须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16)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和规范:按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果其中规定的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17)施工现场内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提供,不计入本次报价。
(18)招标人不提供搭建临时食堂、办公用房及施工人员居住所需的场地,仅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投标人应全面考虑本项目实施的条件,自行采取措施解决施工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吃住、办公、交通等问题,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理由)向招标人提出费用补偿及其它任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承诺。
(1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当依据招标文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6号)、《关于印发配套2021年<预算消耗量标准>计价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1﹞404号)、《关于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标准的通知》(京建发﹝2022﹞190号)相关规定,自主测算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达标(合格)标准执行,自愿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承诺如果施工过程中实际工程量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
(20)如果招标人在中标人(施工单位)进场后发现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施工单位)无条件予以更换,直至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标准为止;因中标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产品规格、型号、性能等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标准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中标人(施工单位)须针对此项内容在施工合同中做出承诺。
(2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其它施工条件约束,本项目可能存在签订合同后无法如期正常开工或项目终止或工程量减少的情形,投标人应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潜在风险,招标人对因新冠疫情影响或施工条件约束等原因造成施工延误或项目终止或减少工程量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施工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单位防疫相关的管理规定。对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本工程的特殊性,施工场地出入口等关键位置均应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场地内人员出行安全,中标人(施工单位)需统筹考虑施工工序安排及时间节点,降低施工对师生生活的影响,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3)垃圾、渣土清运:中标人(施工单位)应选择具有交通、环卫等部门认可的具备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并选择合法的渣土消纳场所,使用符合专业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满足北京市运输、环保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垃圾、渣土消纳手续,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24)中标人(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地理位置、施工季节、工艺做法、作业条件等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涉及以上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并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5)中标人(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做好街道、公安、安监、城管等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满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及要求;涉及协调、配合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及发生的费用以及施工需要采取的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6)因校内组织活动或其它客观因素需中标人(施工单位)配合短期停工,或为响应政府部门相关要求配合短期停工,由此产生的人员、机械、现场照管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及客观实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7)施工过程应做好现场树木等其它既有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中标人(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恢复。施工期间如涉及使用大型货车等重型车辆,应对车辆行驶路线沿途道路、井盖、地砖、路缘石等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压坏导致设施无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由此产生的一切修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招标人竣工资料(含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单等)二套,此项费用包含在工程整体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29)中标单位(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务必确保本工程按期竣工。
(30)其它相关要求见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层61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层62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领取人(联系人)须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人社保证明等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科技大学
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海淀区学院路3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62334627/gccg@ustb.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6层
联系方式:010-83666828转85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赵洋、王子铭、李军峰
电 话:010-83666828转85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