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原兽医站654平方米房屋建筑及院落使用权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下窝头镇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 类型 | |
联系地址 | 蓟州区下窝头人民政府院内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承包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原兽医站654平方米房屋建筑及院落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路等标的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 2、承包期间承包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承包期间负责承包区环境卫生达标,不得破坏土地; 3、发包区域用于工业加工业、仓储物流业。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4、发包区域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在合同期间由承包方负责维护维修,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5、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对原有房屋建筑拆除重建。合同到期,所有地面建筑无偿归发包方所有,同等条件原承包租赁方有优先承包权。如承包方不能继续取得承包权,承包方生产设备须在三个月内搬离发包区;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交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包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 7、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 8、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标的由发包方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9、地上建筑物情况为 290.0平米的房屋建筑 ,均为合法合规建筑,无违法建筑、违规建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聚丰鲜达(天津)肉类有限工司定向发包 | ||
转出用途 | 工业加工业、仓储物流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387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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