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27日 20: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20:1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在线提交 | ||
预算金额 | ¥108.316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90009309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迎宾大道1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8-2964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 10 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3层B2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190009309 |
项目概况
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J(CS)2024-074-01 号
项目名称: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3166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二次)
预算金额(元):108316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位于喀什地区莎车县、泽普县和叶城县境内,路线总长约91.916km,设计速度80km/h,公路等级二级,路基宽度 12.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路面结构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面层+下封层(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3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 天然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55cm。全线设置特大桥2017m/1座、大桥953m/6座、中桥1416.14m/26座,小桥242.22m/11座、涵洞209道(其中新建203道,拆除重建6道)。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全线交叉共有41处,其中平面交叉26处,管线交叉1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通道1处,。设置标线、标志、波形梁护栏等安全设施,设置停车区1处,设置养护工区1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接到甲方(招标人)检测通知后7天内完成检测方案的编制,乙方负责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并报甲方(招标人)备案。
(2)检测方案评审通过之后7天内进场开展试验检测外业工作。
(3)试验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7天内向甲方(招标人)提交经检测机构签字盖章的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报告,其内容应包含“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记录”、“内业资料检查记录”、“评定资料”等。(具体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含 )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 (CMA)。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检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根据投标人自身资质自行决定,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联合检测能力体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指标需求。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设计施工施工标段承包人(含联合体成员)、监理人以及与承包人、监理人签署委托合同的检测机构(含试验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已取得施工标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核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中标单位、核验单位以及与中标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已给本项目管理单位服务的检测单位不能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 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 疆政务通 ”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 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 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 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 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 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 商钉钉群号: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33132402、十一群:30213207(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
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0998-2964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 10 村明宇路1号(明宇广场)1幢13层B22号
联系方式:1919000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璋
电 话:19190009309
附件信息:
9.26二次 招标文件--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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