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锡山行审投[2021]257号
预算金额46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海燕0510-88221817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12
公告正文
[0]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S202109004 项目名称 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标段编号 WXXS202109004-X01; 标段名称 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9月1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9月15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立项的批复锡山行审投[2021]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用地范围东至尚沙路,南至会通路,西至新杨路,北至科技路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 200 床,建筑面积 24180 m2,包含地上建筑面积 15500 m2,拟建精卫中心大楼地上九层,主要功能为门诊、医技、急诊科和住院;地下建筑面积 8680 m2,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60.0万元
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深化(含方案报批)、(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设计管理、施工配合及各项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用地红线范围外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市政管线也在设计范围内。 设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一)咨询: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维稳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能源技术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日照分析、地灾评估等,包含上述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咨询;(二)设计: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钢结构)、给排水、电气(含亮化专项设计、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暖通、幕墙、装修、智能化、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含光伏)、景观绿化(含围墙、室外活动设施等构筑物)、室外市政(包括道路、管线综合、雨水(含回用设施)、污水、电力排管(含路灯)、通信排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BIM专项设计、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设计(按照住建部门具体意见执行)。(三)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招标和报建等工作,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基础验槽、材料设备选样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工程例会及时处理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定期组织或参加工地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巡查报告,组织或参加相关施工技术方案的专家论证并提供相关专题报告,对设计工作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专业设计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隐蔽工程、专项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所有施工图需达到可编标可施工深度且不得出现某某内容见二次深化设计或厂家设计字样。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16:00时至2021年09月15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二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丹
联系人:
闫海燕、刘燕
电话:
电话:
0510-882218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0441584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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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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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名称)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鹅湖健康中心工程二期项目(锡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立项的批复锡山行审投[2021]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锡山区鹅湖镇,用地范围东至尚沙路,南至会通路,西至新杨路,北至科技路
工程规模:建设规模为 200 床,建筑面积 24180 m2,包含地上建筑面积 15500 m2,拟建精卫中心大楼地上九层,主要功能为门诊、医技、急诊科和住院;地下建筑面积 8680 m2,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设备用房及人防工程。
工期:6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60.0万元
招标范围: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方案深化(含方案报批)、(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设计管理、施工配合及各项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用地红线范围外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的给排水、电力等相关市政管线也在设计范围内。 设计具体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一)咨询: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维稳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能源技术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日照分析、地灾评估等,包含上述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咨询;(二)设计:建筑、结构(含基坑围护、钢结构)、给排水、电气(含亮化专项设计、电动车辆充电设施)、暖通、幕墙、装修、智能化、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人防标识标牌)、太阳能(含光伏)、景观绿化(含围墙、室外活动设施等构筑物)、室外市政(包括道路、管线综合、雨水(含回用设施)、污水、电力排管(含路灯)、通信排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BIM专项设计、抗震支架、绿色建筑设计(按照住建部门具体意见执行)。(三)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招标和报建等工作,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基础验槽、材料设备选样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工程例会及时处理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定期组织或参加工地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巡查报告,组织或参加相关施工技术方案的专家论证并提供相关专题报告,对设计工作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专业设计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隐蔽工程、专项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所有施工图需达到可编标可施工深度且不得出现某某内容见二次深化设计或厂家设计字样。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财务要求:2018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2)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1年5月~2021年7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0日16:00时至2021年09月15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文商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无锡市锡山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万马广场59-102二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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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丹
联系人:
闫海燕、刘燕
电话:
电话:
0510-882218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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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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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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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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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分办法.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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