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缺少]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
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
园林绿化
工程规划
园林规划设计
施工
养护
园林植物
风景园林
园艺
城市规划
植保
森保
风景旅游
环境艺术
工程咨询
造价咨询
勘察设计
工程设计
环境影响分析
金额
1684.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60103002
预算金额
1684.38万元
招标公司
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孙超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峪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陶碧嘉025-86381991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1/16
公告正文
[缺少]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60103002
项目名称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NJN220675-01ZG
标段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2月23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NJN22067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江宁审批投备[2022]4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47.08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47.08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麒麟街道北至和园路,南至现状麟岗大道(规划思邈路),东至润苏路,西至九乡河东路。
2.1.2 工程规模:
(1)景观工程:思邈路以北11 条已建道路绿化整治,包括麟岗大道(九乡河东路~一帆路)、九乡河东路(和园路~思邈路)、三阳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青龙路(麟岗大道~思邈路)、一帆路(麟岗大道~美华路)、二象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四望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河清路(麟岗大道~思邈路)、美华路(一帆路~二象路)、福宁路(二象路~思邈路)、润苏路(二象路~三阳路),总长9.66km;湿地公园和西袁河景观整治,景观绿化清杂、修剪、枯木更换、缺苗补植等;沿线其他景观绿化、修剪、枯木更换、缺苗补植等;晨山北侧未开发片区清杂;九乡雅苑、南外紫东分校和西袁河水环境整治。(2)道路工程:思邈路以北11条已建道路整治,总长9.66km;打通慢行通道736m。(3)排口工程:新增排污监测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1684.38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年0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整治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需将市政道路、相关设施及景观绿化移交至接收主体。(包含但不限于城管、交管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
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注: ①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联合体单位中施工企业的2021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6月至2022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投标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差(3.5);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4:环境影响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的加0.5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满分1分) (3)安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安全员证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以上人员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事业编制人员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 (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6 09:4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峪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地铁4号线灵山站控制中心20楼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30-5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7
联 系 人:孙超、钱泓丞、骆朝辉
联 系 人:陶碧嘉
电 话:025-88056910
电 话:025-86381991,15050550642
传 真:
传 真:025-8638199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f348ffc-65a9-4f2e-a6bf-6125f6aa611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NJN22067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江宁审批投备[2022]48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47.08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847.08万元构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麒麟街道北至和园路,南至现状麟岗大道(规划思邈路),东至润苏路,西至九乡河东路。
2.1.2 工程规模:
(1)景观工程:思邈路以北11 条已建道路绿化整治,包括麟岗大道(九乡河东路~一帆路)、九乡河东路(和园路~思邈路)、三阳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青龙路(麟岗大道~思邈路)、一帆路(麟岗大道~美华路)、二象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四望路(九乡河东路~润苏路)、河清路(麟岗大道~思邈路)、美华路(一帆路~二象路)、福宁路(二象路~思邈路)、润苏路(二象路~三阳路),总长9.66km;湿地公园和西袁河景观整治,景观绿化清杂、修剪、枯木更换、缺苗补植等;沿线其他景观绿化、修剪、枯木更换、缺苗补植等;晨山北侧未开发片区清杂;九乡雅苑、南外紫东分校和西袁河水环境整治。(2)道路工程:思邈路以北11条已建道路整治,总长9.66km;打通慢行通道736m。(3)排口工程:新增排污监测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1684.38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3年01月21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3年0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南京地铁小镇青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工程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整治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在质保期内需将市政道路、相关设施及景观绿化移交至接收主体。(包含但不限于城管、交管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
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无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注: ①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联合体单位中施工企业的2021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7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06月至2022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投标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评标过程中,需登录南京市建委官网"通知公告"栏"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进行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仍在整改期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1)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15)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和苏建招函【2017】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优(5);良(4.5);中(4);差(3.5);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技术方案4:环境影响分析。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0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的加0.5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满分1分) (3)安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具有安全员证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①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以上人员均需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事业编制人员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 (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150万元(含)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以上业绩只计取一个,按最高分计取。(满分2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6 09:4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地铁小镇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峪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地铁4号线灵山站控制中心20楼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230-5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7
联 系 人:孙超、钱泓丞、骆朝辉
联 系 人:陶碧嘉
电 话:025-88056910
电 话:025-86381991,15050550642
传 真:
传 真:025-8638199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f348ffc-65a9-4f2e-a6bf-6125f6aa6110&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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