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春新基地厂房租赁意向供应商筛选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相鹏1738687645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春新基地厂房租赁意向供应商筛选项目

长春新基地厂房租赁意向供应商筛选项目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1-06 09:28:43

我公司受长春一汽富维东阳汽车塑料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长春新基地厂房租赁意向供应商筛选项目项目(标段编号:0736-ZB20212047/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长春金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清标评审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不得存在全部一致的情况 不合格

被否决投标人二:长春市地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清标评审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不得存在全部一致的情况 不合格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王相鹏

电话:17386876454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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