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9年第一次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3-XAWH-2019-00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8] 4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桥梁工程施工所需工程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人相关的批准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标段起讫里程K26+900~K33+250,主线长6.364km,起点位于长安区王曲街道窑底村,终点位于长安区太乙街道新南村。试验段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本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整体路基宽度34.5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本标段共设挖方路基212.615万立方米,填方路基28.95万立方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本标段共设桥梁1891.00m/4座,占线路总长29.78%。其中大桥1835m/3座,中桥56m/1座,天桥6处,通道、涵洞8道。本标段共设分离式立交2处,均为下穿主线,与公路交叉。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和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生产厂家必须在入围厂家名录内:
钢绞线:1、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2、开封市中桥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3、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4、四平金越钢绞线有限公司5、天津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6、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8、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
锚具:1、河南鑫荣重工有限公司2、成都川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3、开封市中桥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4、杭州富锚机械有限公司5、四川零公里工程构件有限责任公司6、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浙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压浆料:1、陕西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2、石家庄市易达恒联络路桥材料有限公司3、山西凯迪建材有限公司4、广州协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陕西邦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地材: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钢绞线: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座: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锚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波纹管: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万元),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声测管: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压浆料: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每年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6000万元。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6年-2018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6年-2018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2016-2018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6-2018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10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详见公告附表);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9年03月9日至2019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太乙宫镇上寨小学中铁十七局项目部,持: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2);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持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文件购买金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9961 0100 1017 0123 2219
备 注:汇入招标文件购买金时须备注“招标编号ZT173-XAWH-2019-001标书款”
5.3 本次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加密的PDF格式),恕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请现场购买时带上U盘(如需要电子邮件购买可联系金海柱18832135717、李昌威15034595628、闫丽17730682028)。
5.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 8 时 00 分至9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太乙宫镇上寨小学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一楼会议室。
注:投标金额必须为打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 时间:2019年3月30日9时 30分。
7.2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太乙宫镇上寨小学中铁十七局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联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http://www.winchainet.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乙宫镇上寨小学中铁十七局项目部
联 系 人: 金海柱 李昌威 闫丽
电 话: 18832135717 15034595628 17730682028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号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9961 0100 1017 0123 2219
备 注:汇入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包件ZT173-XXXX-XX-XX投标保证金”
2019年3月8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地址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碎石 |
ZT173-XAWHSS01 |
吨 |
86559.1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砂证,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生产商资格条件。 2.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的库存量不少于1万吨,日产量在2000吨及以上,有能力保证所投标包件平均每天供应1000吨的生产能力。 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17-2018年期间)。具有地方有的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合格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地材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5.近两年(2017年~2018年)国内大型铁路、公路、工民建等相近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个,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
1000 |
5 |
2 |
河沙 |
ZT173-XAWHHS01 |
吨 |
56136.8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砂证,销售商需提供生产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生产商资格条件。 2.高性能混凝土用河砂的库存量不少于1万吨,日产量在2000吨及以上,有能力保证所投标包件平均每天供应1000吨的生产能力。 3.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17-2018年期间)。具有地方有的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年合格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地材相关质量技术要求 5.近两年(2017年~2018年)国内大型铁路、公路、工民建等相近工程供货业绩不少于一个,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1. 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厂家必须为本项目入围厂家:1、天津冶金集团中兴盛达钢业有限公司2、开封市中桥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3、河南恒星钢缆有限公司4、四平金越钢绞线有限公司5、天津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6、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8、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 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能力、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
1000 |
4 |
3 |
钢绞线 |
ZT173-XAWHGJX01 |
吨 |
945.89 |
1000 |
3 |
||
4 |
支座 |
ZT173-XAWHZZ01 |
|
218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能力、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
1000 |
3 |
5 |
锚具 |
ZT173-XAWHMJ01 |
套 |
1839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 投标人(生产商)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生产厂家必须为本项目入围厂家:1、河南鑫荣重工有限公司2、成都川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3、开封市中桥预应力设备有限公司4、杭州富锚机械有限公司5、四川零公里工程构件有限责任公司6、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7、浙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锚具年产量在200万孔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商,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2017-2018年期间)。 5.提供近三年有3个及以上国家公路或铁路重点工程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6.生产商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
1000 |
2 |
6 |
波纹管 |
ZT173-XAWHBWG01 |
米 |
19039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万元),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提供近3年内国家公路或铁路重点工程2-3个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 |
1000 |
2 |
7 |
超声波检测钢管 |
ZT173-XAWHSCG01 |
m |
24981.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及经销商的纳税人身份证明,确保能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能力、有近2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
1000 |
2 |
8 |
压浆料 |
ZT173-XAWHYJL01 |
吨 |
2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LJ-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生产厂干粉砂浆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必须为本项目入围厂家:1、陕西交科新材料有限公司2、石家庄市易达恒联络路桥材料有限公司3、山西凯迪建材有限公司4、广州协宝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陕西邦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近两年每年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6000万元。 4.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质量保证措施、质保能力、有近2年(2017-2018年)的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