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2020年度主要维护材料框架招标项目[合同项(包)2:亮化材料及合同项(包)4:电子式镇流器]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17
预算金额8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正/副本】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17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中山市三卓照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主要维护材料框架招标项目[合同项(包)2:亮化材料及合同项(包)4:电子式镇流器]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17

(3)合同项(包)号: 2

(4)名称:亮化材料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839539元

大写: 捌拾叁万玖仟伍佰叁拾玖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整体包干。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5月31日,完成日期:2021年6月30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4.付款:

(1)每批次交货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本批次合同金额的95%

(2)最后一批次交货验收合格后,扣除单年度交货总金额的5%质保金

(3)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响应文件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通用条款(如果有)

(7)合同专用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其他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邵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60-22399031

传 真: 传 真:0760-22399031

开 户 银 行: 广发银行中山小榄支行

帐 号: 1380 1351 2010 0045 20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20年6月3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包四)

【副本】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17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铂胜光电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主要维护材料框架招标项目[合同项(包)2:亮化材料及合同项(包)4:电子式镇流器]

(2)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0]100017

(3)合同项(包)号: 4

(4)名称: 电子式镇流器

2.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87000(元)

大写:肆拾捌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整体包干。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5月31日,完成日期:2020年7月30日。总日历天数:60天。

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宝庆西路樟树垅社区光明路15号

方式:乙方负责提供货物及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4.付款:

(1) 产品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5%,余款三个月内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乙方响应文件

(5)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6)合同通用条款(如果有)

(7)合同专用条款(如果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其他

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乙方执正本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邵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55-29890606

传 真: 传 真:0755-33692059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帐 号:4000032419200034409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5月24日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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