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案2021-3066
本招标项目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鄂烟工董决[2020]35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拟服务起止日期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 |
中标投标人数量 |
1 |
1、208会议室、新厂区会议室新增会议预约人脸签到、无纸化会议系统、显示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的硬件购置;新厂区会议室新增扩声系统,208会议室扩声系统设备利旧,但需与新建的会议系统集成。2、建立统一的会议管理平台包括无纸化会议预约系统软件、无纸化系统后台管理程序软件、无纸化系统会议端软件、智能控制软件及编程、与企业微信对接开发软件等。 |
见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 |
1182600 |
1 |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会议信息自助服务终端 |
3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 |
智能会议文件管理服务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3 |
无纸化双显升降一体终端(带咪杆话筒) |
28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4 |
无纸化会议终端 |
28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5 |
投影申请器 |
2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6 |
无纸化服务接收终端(Windows)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7 |
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8 |
智能会议有线网络拓展器 |
2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9 |
86寸会议平板,带智能笔、无线传屏带支架(移动或挂架)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0 |
110寸4K超高清显示屏(含固定件)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1 |
会议摄像机(含升降支架)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2 |
主扩声音箱 |
2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3 |
调音台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4 |
功率放大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5 |
音频处理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6 |
反馈抑制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7 |
时序电源控制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8 |
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 |
1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9 |
设备机柜 |
1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0 |
音箱安装挂件 |
2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1 |
窗帘控制 |
8 |
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2 |
静音轨道控制 |
≥36 |
米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3 |
照明控制 |
6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4 |
智能开关控制器 |
18 |
个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5 |
控制扩展机 |
2 |
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6 |
可编程网络中控系统 |
2 |
套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7 |
8路电源控制器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8 |
高清HDMI矩阵(8*8)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29 |
无线触摸屏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30 |
双向无线接收器 |
2 |
台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广水卷烟厂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货物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1.7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1.8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方质量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5日09时至2021年09月3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栋709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投标人需先在微信上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在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完成微信报名登记。标书费缴纳渠道为“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后按提示进行缴费,电子发票将于报名成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自动推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座709室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岳家嘴地铁站D出口)A栋709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王帆、熊赣、袁颖
电话:027-86602235-807/027-86602235-801
传真:027-86602235
电子邮箱:wangfan@cwcc.net.cn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信息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军民路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22-6418084
电子邮箱:42058914@qq.com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科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22-6431669
电子邮箱:328126133@qq.com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科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22-6412190
电子邮箱:LIUZQ@GS.HBTOBACC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