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校园安保服务安全服务两型产品节能产品信用担保保安服务人员培训原资料燃料消防设施设备环保产品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进口产品软件相关的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手册安装调试调试伴随服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运营维护运行维修组装辅助资料移动监督技术新零件部件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修补更换件交通指挥疏导车辆人车分流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需进行验证和登记出入管理消防控制室车辆进出管理教学巡査清场劝诫和制止校区设置专门24小时巡视人员巡视路线安全巡视消防系统突发事件演练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教职工车辆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登记校区内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火情处理能力消防演练消防泵工作站消火栓消防带中央联动装置数据采集柜消防控制中心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日常搬运物业经理日常管理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CG-202207140070
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80000.9元
最高限价:480000.9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04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02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02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8-09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1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8-09 15:00
2、开启地点: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7-28起至2022-08-0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项目概况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8-09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CSCG-202207140070
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80000.9元
最高限价:480000.9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安全服务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480000.9 | 480000.9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8-04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02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02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8-09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12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08-09 15:00
2、开启地点: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2022-07-28起至2022-08-0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
联系人:陈老师 |
电 话:0731-86396395 |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 |
电 话:0731-84808266、15700776033 |
地 址: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定稿磋商文件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1).pdf定稿磋商文件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1).pdf
- 定稿磋商文件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doc定稿磋商文件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doc
2022 年7 月28 日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7140070
委托代理编号:HNMCZFCG2022-0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第一章磋商邀请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的委托,对2022-2023年校园安保
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SCG-202207140070
3、委托代理编号:HNMCZFCG2022-032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480000.9元(人民币)/年,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
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7月28日起至2022年08月04日(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购买磋商文
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07月28日起至2022年08月02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412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
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31-86396395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
联系电话:0731-84808266、15700776033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第二章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
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一、说明 | 一、说明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31-86396395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联系电话:0731-84808266、15700776033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接受 |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二、磋商文件 | 二、磋商文件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04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不予受理)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480000.9元(人民币)/年,一年。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签字盖章版pdf版扫描件)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星期)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12室)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七、其他规定 | 七、其他规定 | 七、其他规定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不超过9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定。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方案说明
附件6-1: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年月日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6-2: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姓名 | 性别 | 性别 | 性别 | ||
职务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类似项目名称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日期:年月日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附件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页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页7-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8-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 | 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 | 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 |
合同周期 | 贰年 | 贰年 | 贰年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9-1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合计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
说明:
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
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
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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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九、最后报价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8-1、附件8-2提供。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7-1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
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
(开标时自行准备,不封装在响应文件中)
委托代理编号:HNMCZFCG2022-032政府采购编号:CSCG-202207140070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目录2022年7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
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七、其他规定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3、委托代理编号:HNMCZFCG2022-0322、采购计划编号:CSCG-2022071400701、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的委托,对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采购项目预算:480000.9元(人民币)/年,一年。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2年07月28日起至2022年08月02日。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0元.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7月28日起至2022年08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购买磋商文件。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陈老师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12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731-84808266、15700776033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31-86396395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附页1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磋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款 | 采购项目 | 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联系人:陈老师电 话:0731-86396395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联系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 联系电话:0731-84808266、15700776033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备案登记证或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的保安服务公司并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形式 | ■ 不接受□ 接受 |
第二章第6.2款 |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采购人不组织□ 采购人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二章第9.1款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 | R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
第二章第9.2款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 |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第 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1)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价格 / %。(2)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10.2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第二章第11.1款 |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04日 |
第二章第11.2款 | 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 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第二章第12.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0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不予受理)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第16.4款 | 采购项目预算 | 480000.9元(人民币)/年,一年。 |
第二章第17.3款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8.1款 |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 / ,提交的时间: / 、地点: / 。 |
第二章第20.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 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签字盖章版pdf版扫描件)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22.2款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星期 )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第二章第24.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412室 ) |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 ||
第二章第31.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见附页4 |
第二章第31.3款 | 最后报价调整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中小微企业的条件):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10%;中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
第二章第31.5款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
第二章第31.6款 |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 ||
第二章第37.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41.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不超过9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
第二章第42.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附页4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页2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评审因素和标准
条款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报价评审 | 投标报价 | 30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优惠率最高的报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分值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报价分按0分计。 |
技术评审(35分) | 保安服务方案 | 7 | 根据本项目制定的保安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合理科学完善的计7分,有缺漏项、欠合理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评审(35分) | 人员培训方案 | 7 | 根据本项目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合理科学完善的计7分,有缺漏项、欠合理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评审(35分) | 人员招聘方案 | 7 | 根据本项目制定的人员招聘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合理科学完善的计7分,有缺漏项、欠合理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评审(35分) | 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 7 | 根据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管理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合理科学完善的计7分,有缺漏项、欠合理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技术评审(35分) | 人员管理与考核方案 | 7 | 根据本项目制定的人员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合理科学完善的计7分,有缺漏项、欠合理项,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 |
商务评审(35分) | 综合实力 | 9 | 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安服务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认证AAA级证书的。每个计1.5分,本项最多计9分;(提供相应合格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审(35分) | 人员实力 | 7 | 1、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的二级保安管理师证、保安师或二级保安员及以上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退伍证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2、服务团队中具有三级保安员证的计1分,最多计4分。(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审(35分) | 企业荣誉 | 7 | 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针对保安服务类嘉奖的,每次计1分,本项最多计3分。投标人所服务的项目获得青年文明号荣誉的,每获得一次计2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商务评审(35分) | 类似业绩 | 12 | 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具有安保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12分。(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
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4.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5.响应文件的组成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4)货物或服务方案说明(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协议(1)磋商响应声明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8)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7)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报价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8.样品提供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响应文件审查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5.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28.无效响应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实质性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30.磋商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澄清(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31.响应文件评审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福利和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32.提出成交供应商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磋商终止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6.保密及串通行为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7.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成交通知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询问及质疑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签订合同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1.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
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
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具体标的见附件。
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4.付款:
(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合同当事人1.定义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资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合同价款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标的及金额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合同的适用范围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货物的验收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运输和保险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货物包装要求
9.2保证(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9.1质量标准9.质量标准和保证
10.权利瑕疵担保(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知识产权保护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合同价款支付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2.保密义务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伴随服务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资料;(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5.违约责任
16.合同的变更(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17.1合同的中止17.合同中止与终止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7.2合同的终止(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9.不可抗力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合同转让和分包(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解决争议的方法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2.通知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1.法律适用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附则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3.合同生效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参照(货物类)专用条款的格式和相关内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流程、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编制。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
4、项目预算:480000.9元(人民币)/年。3、服务管理范围:为学校提供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大门及校园周边交通疏导管理等服务。2、项目位置: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规划东三线与南四线交汇处1、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第四章采购需求
人员要求:保安队长1人,保安员7人,共8人。2、岗位及人员配置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坐落在长株潭融城核心腹地暮云片区,区位优势明显,生态环境优美,占地101亩,建筑面积6.6万余平方米,投入3.6亿元,办学规模设计为42个教学班。校园建设按湖南省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实施,处处彰显“两型”理念,着力打造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人文校园。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一流。多功能体艺馆、400m全塑胶田径场、篮球场、风雨操场、风雨跑道、智慧图书馆、录播室、大讲堂、科技综合楼、3D打印室、心理咨询室、营养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接送等候区、地上地下停车场等教育教学配套设施一应俱全。出入口3个,1个主出入口,2个次出入口。1、项目概况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3)出入高峰时段,有专人负责校区出入口的交通指挥和疏导。(2)人车分流,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需进行验证和登记。(1)主校门常开,设24小时二岗,次校门常开,设置单岗。1、出入管理三、岗位职责及标准年龄45岁以下,有保安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有相关工作经验。
3、车辆进出管理(4)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3)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査、清场。(2)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进行劝诫和制止。(1)校区设置专门24小时巡视人员,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巡逻路线设置覆盖率100%。2、安全巡视
5、消防系统突发事件响应率100%,突发事件处置率100%,突发事件演练率100%。4、突发事件(3)校内道路拥堵时及时疏导车辆,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2)教职工车辆发放停车证,外来车辆登记,车辆识别率100%。(1)设定校区内固定停车点,引导车辆停放整齐。
(6)制订突发火灾/火情应急预案。(5)预防为主,培养员工火情处理能力,每学年二次全体员工参加的消防演练,消防培训率100%。(4)每月系统检查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完好率100%。(3)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做记录,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整洁;消火栓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消防带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2)中央联动装置工作正常、显示正确;数据采集柜蓄电池正常、线路整齐、接线正确、工作正常、整洁;末端设备安装牢固、位置正确、线路整齐、工作正常。(1)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
四、服务要求:8、完成学校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7、负责学校各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活动所需物品的运送以及日常搬运工作,服从学校或物业经理日常管理等。(2)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影响校容的行为。(1)负责岗亭内及各校门口卫生工作,保持路面清洁,禁止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6、门前“三包”工作
B.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请人员购买相关社保,社保缴费不低于长沙市社保局规定的最低标准。A.工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月。2、其他要求经考核,安保公司服务如达不到上述服务管理目标,学校可约谈、书面告之、解除合同,并由安保公司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日常服务完成率不低于97%;管理档案完整率不低于97%;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到达95%以上;师生满意度不得低于85%。1、服务管理目标:
付款人: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3、费用支付方式:2、服务期限:一年。1、实施地点:长沙市一中城南中学五、项目特别说明:C.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
六、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3)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不到位,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和经济责任。(2)由于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学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扣500元/次;(1)每月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实为乙方人员工作原因,扣100元/次;4、服务质量考核评价: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达到服务质量,按合同支付费用,如出现下列情况,按比例扣除费用: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组织服务考核小组,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完成合同约定安保服务任务和质量的,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5号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用。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附件6-1:技术方案说明四、技术方案说明附件5:其它说明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6-2:主要人员简历表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附件8-1:分项报价表附件8-1:报价一览表七、报价一览表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注册号: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单独备一份,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二、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单独备一份,与项目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接收。)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46号)相关规定的,应提交《附件7-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机构代码:年月日
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5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手机号:身份证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手机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适用)附件6-1:四、服务方案说明
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主要人员简历表附件6-2: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7-1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页7-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页7-3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附件8-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报价 | 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合同周期 | 贰年 | ||
项目负责人 | |||
备 注 |
说明: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项目名称:2022-2023年校园安保服务项目金额单位:元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附件9-1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合计 |
说明:九、最后报价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3、服务类含有货物的,供应商应填写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湖南省两型、长沙市两型产品编号。2、“服务名称”是指整包分项服务的内容,品目分类是指分项服务费用构成的明细分类项。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
(开标时自行准备,不封装在响应文件中)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7-1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0条规定提供,格式按附件8-1、附件8-2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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