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民政和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prc[2025]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松溪县民政和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19959938692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真丽兰13860462516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RC[2025]003
项目名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8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80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是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方式:供应商应通过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现场报名,线下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19959938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联系方式:真丽兰/13860462516、18905097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真丽兰
电 话: 13860462516、18905097489
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RC[2025]003
项目名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80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80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松溪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场所搬迁项目 | 1.00 | 187808.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是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方式:供应商应通过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现场报名,线下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溪县民政和人办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西路55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19959938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溪县一品龙宸9号楼1203室
联系方式:真丽兰/13860462516、18905097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真丽兰
电 话: 13860462516、1890509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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