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n2023gc0004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公司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蔡亮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琦0558-71311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2023GC0004 )
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审字【2020】1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人为 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南县县域内
2.2 建设规模: 垃圾分拣中心设计日处理可回收垃圾70吨。分拣中心主要处置品类包含一般可回收物:纸类、金属、塑料、橡胶、织物等、大件垃圾等。纸类、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经分拣压缩后定期外售或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经过破碎分拣压缩过后,金属及其他可回收物集中定期外售或资源化利用,其他物质外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本次项目招标为垃圾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完成系统的优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套工作。详细采购内容见设备采购技术文件。
2.3供货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符合设备安装条件,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2个月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试运行时间6个月,完成试运行验收后,配合招标人环保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1000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3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其他: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 月 21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亮 法定代表人: 常运青
地 址: 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 地 址: 阜阳市全顺大厦7楼
邮 编: 2363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毛云坤 联 系 人: 张琦
电 话: 13965559799 电 话: 0558-7131158、18655809031
传 真: 传 真: 591813225@qq.com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 年 1 月 31 日
(项目编号:FN2023GC0004 )
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阜南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审字【2020】1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人为 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南县县域内
2.2 建设规模: 垃圾分拣中心设计日处理可回收垃圾70吨。分拣中心主要处置品类包含一般可回收物:纸类、金属、塑料、橡胶、织物等、大件垃圾等。纸类、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经分拣压缩后定期外售或资源化利用。大件垃圾经过破碎分拣压缩过后,金属及其他可回收物集中定期外售或资源化利用,其他物质外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本次项目招标为垃圾分拣中心设备采购,完成系统的优化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全套工作。详细采购内容见设备采购技术文件。
2.3供货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符合设备安装条件,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2个月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试运行时间6个月,完成试运行验收后,配合招标人环保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1000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3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6其他: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 月 21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亮 法定代表人: 常运青
地 址: 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 地 址: 阜阳市全顺大厦7楼
邮 编: 2363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毛云坤 联 系 人: 张琦
电 话: 13965559799 电 话: 0558-7131158、18655809031
传 真: 传 真: 591813225@qq.com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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