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西部回风井排洪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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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403183-yjmdjt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苗振宇130087286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4
公告正文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西部回风井排洪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3183-YJMDJT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西部回风井排洪渠工程,经窑
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煤电集团公司海石湾煤矿西部回风井
2.工程规模:
(1)护岸
新建护岸总长度 712.1m,为左岸单侧防护,设计桩号 Z0+000.0~Z0+712.1,护岸形式为现浇 C25 混凝土仰斜式护岸;护岸顶宽 0.4m,迎水面采用 1:0.5,背水面边坡采用 1:0.25,堤脚 0.5×0.8m,墙底坡率 1:0.1。墙身每 10m 设一 道伸缩缝,缝宽 2cm,缝内填充为聚乙烯闭孔板,每隔 4m 设置 DN110 PVC 排 水孔,进口设反滤层,反滤层滤料沿管进口依次按砂砾石粒径由大到小铺设,河 堤所填砂砾土料必须分层洒水碾压夯实,相对密度不小于 0.65,护岸迎水面回 填到深泓线高程,地基土换填 0.5m 厚的三七灰土。
(2)排洪渠
排洪渠道总长 178.0m,设计桩号 0+000.0~0+178.0,断面型式为 C25 钢筋 砼梯形排洪渠;渠顶宽 5.0m,坡比不陡于 1:1,坡度依据实际地形开挖(夯填)成稳定坡度,夯填相对密度不小于 0.65,每 10m 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宽 2cm,缝内填充为聚乙烯闭孔板,地基土换填 0.5m 厚的三七灰土。
(3)坡面填方
本次对沟道下游高边坡段进行坡面填方处理,填方前对回填面进行开挖台阶 设计,依据《高填方地基技术规范》(GB 51254-2017),本次开挖至设计台阶 后进行坡面填方,夯填相对密度不小于 0.65。具体详见图纸。
(4)固床坎
本次新建固床坎 3 道,桩号为 Z0+000.0、Z0+300.0、Z0+600.0,固床坎顶 宽为 0.3m,坎高 1.0m,迎水面坡比 1:0.3,基础厚 0.5m。具体详见图纸。(5)排洪渠施工对外交接协调工作均由中标单位完成,其他未尽事宜详见 施工方案及图纸。
3.计划工期:100 日历天。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税率:9%增值税。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施工方案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细施工内容及参数以施 工图为准)。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3.缺陷责任期: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2 年。
4.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无人员伤亡事故,无 机械设备及火灾爆炸事故。
6.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保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或 2021 年-2023 年)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 会计报表,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执业 资格证书,同时近五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三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或市政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 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 管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近半年其中一个月社会 保险缴存凭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企业公章)。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各投标人自 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或已修复,请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 明资料。相关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
6.类似业绩: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 3 项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原件扫描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在工程施工期间,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持证上岗、履职尽责,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随意减少、更换或调动。确需调动或 更换的,应按不低于约定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书面报请监理单位审核,经 建设单位同意后上岗。
10.说明:
10.1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 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 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 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 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10.2 甘肃省造价员资格章因后期没有续办,原到期图章视同有效。
10.3 此项目中若有政府协调,青苗及其他赔偿等一切协调工作,均由施工 方全权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 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在甘肃 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 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8 时 59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智 慧阳光采购平台窑煤集团分平台开标室(线上开标项目递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 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2.在投标截止时间未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招标(采购)人将 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 购平台》(网址 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概不负责。
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平台成功登记后将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汇款凭 证及项目名称、标段信息发送至邮箱 1524686666@qq.com。请再次核对标书费和 保证金账户。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010410122000130231(标书费账户非保证金)开 户 行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号:314821008010 行
(请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GZ2403183-YJMDJT)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1942673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振宇 杨柳
联系方式:13008728686、15809313342
E-mail:1524686666@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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