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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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EPC+0)

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问题一:关于涉及前期商业咨询服务费及招商服务费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答:前期商业咨询服务费(920万元)及招商服务费(680万元)已包含在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EPC+O)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开具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已包含前期商业咨询服务费及招商服务费发票金额。

问题二:

在营商场数量业绩中,须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是否只需要提供描述在营商场数量的相关审计内容或年度报告内容?还是需要提供整个报告?

答:须提供:(1)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应能描述在营商场数量;或(2)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资料应能描述在营商场数量。

问题三:《近年承接的运营业绩情况表》与《近年承接的在营商场数量业绩情况表》,可否只填写项目名称及运营地点?其他信息如业主单位、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合同金额等信息为商业保密信息,不便于提供。

答:按招标文件填写相关内容。

问题四:招标文件4.1.6条:(6)设计人应拟派一名常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须从事设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每月驻场不少于22日历天,否则视同合同违约,如有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换具有相应资历的人选的权利,直至有权要求设计单位退场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发包人需要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到场协助,设计人应无条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时到场,若未按要求到场,视同合同违约,如有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上述人员一切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设计代表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A、负责与设计文件(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等)审批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及时沟通,并通过审批;

B、负责现场图纸答疑;

C、负责解决现场出现的由设计处理的问题;

D、负责及时交递设计变更图纸及通知书等。

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现场驻场人员要求为“须从事设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或【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及高级工程师(或以上)】}”。项目驻场人员要求明显过高。是否调整为:项目设计现场驻场人员要求为须从事设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且{具备中级工程师】或【土木工程专业毕业及中级工程师(或以上)】

答: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驻场人员应对本项目进行设计交底、设计配合等服务,项目驻场人员要求未过高,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招标文件第2.3.2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承担本项目规划条件、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方案报送相关单位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方案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和修改、报批后所需方案调整的全部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红线范围内所有的室外配套设计(永久用电应包含红线外)、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之间的BIM应用(需提供BIM成果)、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如需)]、二次结构构件设计、各专项工程设计(含标志、标牌、标识、广告、公交枢纽相关功能及配套等专项设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由专业厂家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专项图纸需由设计单位给予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图纸审查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项目创优等有关工作);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所有建筑、结构、装饰装修(不含商业用户装修)、给排水(含市政供水)、排污、电气、暖通、人防、消防(含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电子与智能化、电梯、综合管网、强弱电、绿色建筑、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包括绿化景观、道路、照明、铺装、围墙、停车场、广场铺装等)、海绵城市、节能、钢结构(如有)、充电桩、幕墙、供电、门窗的专项设计、通信网络(含深化)、防雷、永久用水用电、燃气、临时及永久道路、景观绿化、夜景照明、管道安装、装配式工程(含深化)、挡土墙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中: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如需)]。因本项目第2.4条约定运营期暂定为10年,设计分项中的广告部分,是否应结合运营需求,归属于运营方履行。

答:招标文件工程承包范围中各专项工程设计广告指主体工程中广告位置和相应结构的设计,具体广告内容由运营方负责。

问题六:招标文件第2.3.2条,….. 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如需)],本条内容牵涉到商业用户即后续的小业主(商铺承租方)的装修设计,且因本项目第2.4条约定运营期暂定为10年。是否本条修改为: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与主体建筑相关的部分:包括复核装修设计对主体建筑结构的影响,消防设计是否满足主体设计要求等。)

答:招标文件中“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如需)]”修改为:“二次装修设计(不含商业用户装修设计,但设计单位给予配合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复核装修设计对主体建筑结构的影响,消防设计是否满足主体设计要求等。)”。

问题七: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委托运营部概述“部分规定,由甲方跟运营方单独签订运营管理合同,在此情况下,联合体的设计方是否无需为与甲方共同签订运营合同的该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答: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委托运营部分为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EPC+0)合同的组成部分,为联合体各方与甲方共同签订,在此情况下,运营期间设计方仅向甲方承担有关设计审核连带责任。

问题八:关于涉及工程总负责人业绩、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答:本项目属于民生工程,质量尤为重要。工程总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因考虑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工期较长,故本项目工程总负责人业绩及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只要求提供一项即可得满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可同时担任多项项目设计负责人,故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多项才能得满分。本次招标项目为漳州东部交通枢纽综合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7140万平方米,主要建筑物面积约:11.7140万平方米,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未超过本次招标规模;本次招标建设范围含有商业(家居商场)建筑、商务建筑、枢纽用房建筑,为综合体工程,且商业建筑为主要建设内容,业绩要求商业综合体为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未存在过于苛刻,未有指向性。

问题九:招标文件P47页:二、工程总负责人业绩:c.“相关业绩”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工程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工程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工程总负责人业绩不计。 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投标人员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更换项目负责人,且epc工程为边设计边施工项目,过程中项目方案不确定因素较多,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负责人为代表最终履约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才能更换,更能符合项目施工要求。因此认为此条款过于苛刻,建议取消本条要求。

答:工程总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此条款未存在过于苛刻,且“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参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置。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十:关于涉及运营业绩、在营商场数量业绩加分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运营,后续运营及资金回收尤为重要,招标文件设置在营商场数量业绩为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文件中在营商场数量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场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在营商场数量业绩进行评分”未设置局限于提供家居业态在营商场数量业绩,本次招标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业绩要求未作为投标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未存在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或加分条件,未存在指向性。

问题十一:关于涉及评分规则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上述相关法规未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必须否决全部投标。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委员会可对剩余的两家投标人继续评审后......”,未规定“必须对剩余的两家投标人继续评审后......”,本项目工期紧,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期间评审规则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具体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期间决定。

问题十二:关于涉及优质工程奖、信用分等加分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答: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无法完全涵盖运营方面的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无法完全涵盖勘察、设计、采购、运营方面的规定,故不适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

问题十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七条规定: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以及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而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做、审批未完成不具备招标条件,不符合发包程序及规定。

答:本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符合发包程序及规定。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无法完全涵盖运营方面的规定,故不适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问题十四:运营业绩中提及(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已运营(或开业)的面积(规划面积或建筑面积)不低于7.5万平方米的运营业绩,提供1项得1分,每增加1项加1分。(满分5分),及在营商场数量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场运营商在全国范围内在营商场数量业绩进行评分:在营商场数量≤100家得1分,101≤在营商场数量≤200家得2分,在营商场数量>200家得3分。 满分3分) 1.营业企业仅限于家居企业吗? 2.规划面积具体指什么? 3.在营商场有没面积限制?

答:本次招标文件未规定特定行业企业。规划面积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录 业绩资料要求”。在营商场无面积限制。

问题十五: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负责人和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为同一人? 请代理予以明确,谢谢。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规定:“拟派人员均不允许兼任”。

问题十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条款的情况。

答: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未涉及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加分项,不存在上述情况。

问题十七: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存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条款的情况。

答: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未涉及业绩、奖项加分项,不存在上述情况。

问题十八: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授权委托书》,备注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但是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本单位在岗员工……”。请问:是否修改授权委托书相关格式为“本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岗员工……”?另授权委托书格式是否增加委托期限?

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授权委托书“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修改为:“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问题十九:招标文件第一章,3.13其他资格要求:“②省外入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未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请问:“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和“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是否均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截图(如下图)?














答:是。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通韵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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