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莲购2024B001133219]莲花县“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及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规 划 设 计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莲花县“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及通则式村
庄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地点:莲花县
合同编号:G2024- #
委 托 方: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 接 方: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2024 年 6 月 3 日
1
2
委托方(甲方)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接方(乙方)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莲花县“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及通则式村庄规
划编制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规模、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
规划编制范围为莲花县全县 155 个行政村,其中 84 个行政村编 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71 个行政村编制通则式村庄规划。
具体村庄编制在业主同意下按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通则
式村庄规划纳入辖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同批复。
莲花县“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及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村庄分类表
3
“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附件。
一、文本
包括总则、基本内容、选做内容、村庄规划管理公约、附表等。内容包括基本内容管控要求,如生态环境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保护、村庄建设边界与宅基地管理、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特色保 护类村庄还应对历史文化保护等提出管理公约。
4
附表包括内容目标表、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历史文化和特色资 源保护名录(特色保护类村庄必选)、近期建设项目(工程)一览表。
二、图件
基本内容图件: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域总平面 图、村域重要控制线分布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村域国土综 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村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图、村域安 全和防灾减灾规划图、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图(特色保护类村庄 必选)、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规划图、自然村(组)总平面图。
选做内容图件:区位图、村域建筑质量评定图、村域道路交通规 划图、相关规划衔接图、村域用地增减情况图、重点地块控制区域图 则、重点地块控制区总平面图、特色风貌指引图、典型民居图、村庄 设计图、规划意向图(鸟瞰图)、保护区块划定图等。选做内容图件 可以结合村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不要求以上图件全覆盖。各级历史 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图件要求执行相关保护(发展)规划有关编制要求。
三、村庄规划数据库
按照新制定的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完 成村庄规划矢量数据成果建库工作。
四、附件
包括村民意见征集材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相关记录材料等。
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包括简要说明、图件和数据集,重在落
5
实“五线三指引”。
(一)说明
简要说明各村域“五线”划定基本情况,明确空间管控的基本要 求;明确提出村庄“三指引”的基本要求,指引乡村建设。
(二)图件
包括村域重要控制线分布图、重点地块管控图则等,主要内容包 括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控制 线、灾害风险控制线等在村域的分布。
(三)数据集
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图层、生态保护红线图层、村庄建设边界图层、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图层、灾害风险控制线图层。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以及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成果均需满足江 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成果需经 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复,逐级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备 案。通则式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纳入辖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一同批复。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6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7
第六条 设计费计取及支付:
5.1 设计费计取:根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
导 意 见 》 并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结 果 ( 采 购 编 码 : 莲 购
2024B001133219),本合同技术服务费用含税金额为捌佰柒拾捌万元 整(小写:8780000 元)。
5.2 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以下表格要求支付乙方编制费
用,乙方出具相应增值税普通发票。
8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 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3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为 3 天以上时,乙 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批准乙方报审的方案设计文件时间期限 3 天,超过期 限,乙方按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 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
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 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 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按本合同标的 50%赔偿乙方。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 设计文件;
6.2.2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征得甲方同意,延误了按本合同第 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千分之一;
6.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 设计费;
6.2.4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
9
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6.2.5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 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其他
7.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 用。
7.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 决。
7.3 本规划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 及时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7.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10
11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数量 | “多规合一”村庄名称 | 通则式村庄名称 |
1 | 六市乡 | 8 个 | 垭坞、六市、海潭、西坑、山背 | 山口、黄桥、太沙 |
2 | 高洲乡 | 12 个 | 高滩、下湾、江畔、上塘、黄天 | 小背、高洲、苍下、严家、朱家、黄沙、赤洧 |
3 | 坊楼镇 | 15 个 | 洋桥、小江、东边、坊楼、沿背、甘家、屋场 | 田垅、江山、新枧、东星、奢下、富树、红源、罗市 |
4 | 南岭乡 | 8 个 | 岭水、塘边、长埠、砚溪、湾源、四桂 | 超村、圳头 |
序号 | 乡(镇)名称 | 行政村 数量 | “多规合一”村庄名称 | 通则式村庄名称 |
5 | 荷塘乡 | 12 个 | 楼下、井下、白竹、双岭、庙下、安泉、珊溪 | 万里、寒山、长曲 湾、严塘、文塘 |
6 | 琴亭镇 | 16 个 | 白岭、花塘、望山、莲花、白马、寨里、凫村、杨枧、金家、下 梅洲 | 曙光、六模、幸福、斜田、南门、西边 |
7 | 升坊镇 | 9 个 | 石江、江口、升坊、沙屋、花园 | 浯二、浯一、太岭、云溪 |
8 | 神泉乡 | 15 个 | 珊田、坪里、模背、大湾、棋盘 山、桃岭、五洲、永坊 | 神泉、段坊、上江、竹湖、湖田、周屋 冲、谭坊 |
9 | 三板桥乡 | 8 个 | 棠市、清水、桥头 | 田南、湖边、三板 桥、镇背、山口垅 |
10 | 良坊镇 | 24 个 | 梅洲、高坵、白渡、冲头、岐下、新田、下坊、富民、井一、田 心、下布、南湾 | 斜天、良坊、太源、黄源、泉水、湾溪、井二、邑田、汤渡、布口、白沙、清塘 |
11 | 湖上乡 | 10 个 | 湖上、山下、江背、南村、西山、圳背 | 凡家、小水、曾家、车田 |
12 | 闪石乡 | 8 个 | 闪石、江南、太源、洞背、井屋 | 渭下、西江、暖水 |
13 | 路口镇 | 10 个 | 阳春、湖塘、同坑、下垅、汤坊 | 范家、丰施、庙背、路口、街头 |
以上分类在甲方同意下可按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莲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成果 | 1 | 按批复版成果 | 年月日 |
2 | 莲花县各乡镇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 | 1 | 按批复版成果、如暂无批复版,则提供最新编制成果 | 年月日 |
3 | 莲花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 1 | 年月日 | |
4 | 其他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清 单及其它相关资料 | 1 | 涉及村庄内的项目立项批复、用 地范围等,具体以村庄规划的资 料收集清单为准 | 年月日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1 | 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纸质版) | 3 | 按省厅文件要求执行 |
2 | 村庄规划成果电子版及数据库 | 1 | 按省厅文件要求执行 |
时间 | 工作进度完成要求 | 阶段性成果 |
2024 年 5 月 30 日前 | 完成合同签订,人员进场 | 项目合同签订 |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 | 完成规划调研、完成村庄规划方案初稿 | 规划方案初稿以及村委 会盖章的村庄意见表等 |
2024 年 10 月 30 日前 | 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方案正式版并通过村、乡 镇、县自然资源局的相关审查 | 规划编制方案正式版、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 | 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成果专家评审,通则式村庄规划纳入到同级乡镇国土空间总 体规划中。 |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 成果以及专家评审意见 |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 |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成果完成县级人民政 府批复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通则式村庄 规划纳入辖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一 同报县人民政府批复。 | 批复后成果、省厅数据 库质检单等 |
通则式村庄规划进度满足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度安排。以上工作进度安排若有变化需征得 甲方同意。 |
付费次序 | 占总编制 费% | 付费额 (万元) | (万元) 付费进度(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 付费 | 30% | 263.4 |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 为预付款。 |
第二次 付款 | 20% | 175.6 | 完成规划调研、出具村庄规划方案初稿后(提供初步 方案以及村委会盖章的村庄意见表),支付合同总金 额的 20%; |
第三次 付款 | 30% | 263.4 | 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方案并通过村、乡镇、县自然资源 局的相关审查后(提供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确认的审议 意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
第四次 付款 | 15% | 131.7 |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提 供专家评审意见以及修改成果),通则式村庄规划不 单独评审(提供通则式村庄规划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后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 |
第五次 付款 | 5% | 43.9 |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成果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并 逐级汇交省自然厅备案后(提供县政府批复文件以及 省厅数据库质检单),通则式村庄规划成果纳入乡镇 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批复文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
合计 | 100% | 878 | 备注: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和完成情况,可将分阶 段付款按为多阶段合并付款。 |
甲方 | 名称 (或姓名) | 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签章) | ||
签订合同代表 | (签字或签章) | ||
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 |||
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纳税人识别号 | |||
乙方 | 名称 (或姓名) | 萍乡市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责 任公司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签章) | ||
签订合同代表 | (签字或签章) | ||
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 | ||
账号 | 124498100000187437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360302748548914C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