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772 | 项目名称 |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772015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BJL-JSSJ1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5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BJL-JSSJ1、BJL-JSSJ2、BJL-JSSJ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迎宾大道(快速路西一环),终点位于宿连高速出口处,路线总长约 12 公里。主线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80km/h,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辅路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 5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全线结构物主要包括主线高架桥、跨京杭运河桥(主跨 172.5m 的拱桥)、民便河桥、贺兰山河桥、北京路-张家港大道互通立交及杨舍路跨线桥等。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即BJL-JSSJ1、BJL-JSSJ2、BJL-JSSJ3标段。 1、BJL-JSSJ1标段建安费约13.12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4+050)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LH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至运河堤路)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BJL-LH3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运河堤路至终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④经开区征拆费用审计,北京路全线迁改补偿费用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供电、燃气、自来水、铁塔等)。 2、BJL-JSSJ2标段建安费约13.44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4+050~K7+776)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JA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栏、交通附属设施预埋工程等交通安全设施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BJL-JA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④BJL-JK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监控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⑤BJL-ZM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照明、亮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⑥BJL-LH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⑦QL-JGSG标段:宿迁市京杭运河三号桥加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⑧宿城区征拆费用审计。 3、BJL-JSSJ3标段建安费约13.93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3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7+776~K11+850.298)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GRSG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土方开挖、回填、平整,场地清表,管道安装、检验、检测、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宿豫区征拆费用审计。 各标段结算审计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对应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汇总、审核工程变更(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修改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2)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3)土地使用及征拆迁改补偿费用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拆迁资料收集及整理。 (4)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 (5)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6)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7)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和整改回复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结算报告及审查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3 计划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随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审计工作,至工程最终决算完成及竣工验收结束(施工单位提交审计结算报告后6个月内审核完成,9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非审计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工期延长除外),如竣工验收后发生政府部门审计工作,则服务期至政府审计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低于6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或工程决(结)算审核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建安费、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第 3.6 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工程建安费不低于6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或工程决(结)算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建安费、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第 3.6 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1月-3月或2月-4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审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BJL-JSSJ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BJL-JS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③推荐为BJL-JS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本项目与宿迁市迎宾大道二期(浦东路-合欢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为招标人同一批次招标的项目,同一家投标单位最多中标一个审计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它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 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8:00至2023年5月5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 5月 5日9时30分。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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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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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BJL-JSSJ1、BJL-JSSJ2、BJL-JSSJ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宿迁市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迎宾大道(快速路西一环),终点位于宿连高速出口处,路线总长约 12 公里。主线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80km/h,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辅路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 50km/h,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标准)。全线结构物主要包括主线高架桥、跨京杭运河桥(主跨 172.5m 的拱桥)、民便河桥、贺兰山河桥、北京路-张家港大道互通立交及杨舍路跨线桥等。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即BJL-JSSJ1、BJL-JSSJ2、BJL-JSSJ3标段。 1、BJL-JSSJ1标段建安费约13.12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4+050)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LH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至运河堤路)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BJL-LH3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运河堤路至终点)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④经开区征拆费用审计,北京路全线迁改补偿费用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供电、燃气、自来水、铁塔等)。 2、BJL-JSSJ2标段建安费约13.44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4+050~K7+776)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JA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护栏、交通附属设施预埋工程等交通安全设施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BJL-JA2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④BJL-JK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监控设施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⑤BJL-ZM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照明、亮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⑥BJL-LH1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景观(含景观照明)、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竣工结算审计;⑦QL-JGSG标段:宿迁市京杭运河三号桥加固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⑧宿城区征拆费用审计。 3、BJL-JSSJ3标段建安费约13.93亿元,合同范围如下: ①BJL-SG3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7+776~K11+850.298)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②BJL-GRSG标段: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供热管道迁改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土方开挖、回填、平整,场地清表,管道安装、检验、检测、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③宿豫区征拆费用审计。 各标段结算审计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对应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汇总、审核工程变更(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发生的工程变更),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修改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出具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2)审计设备投资费用;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 (3)土地使用及征拆迁改补偿费用审计并出具审核报告;征用、占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相关规费是否按规定足额、及时交纳。拆迁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报告的要求和有关各方会议纪要的精神,确认手续是否完备:拆迁工作的实施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征地拆迁资料收集及整理。 (4)审计工作过程中资料的复查。 (5)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指导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6)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7)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和整改回复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结算报告及审查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3 计划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随工程建设进度开展审计工作,至工程最终决算完成及竣工验收结束(施工单位提交审计结算报告后6个月内审核完成,9个月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非审计单位主观原因造成工期延长除外),如竣工验收后发生政府部门审计工作,则服务期至政府审计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低于6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或工程决(结)算审核项目(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建安费、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第 3.6 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工程建安费不低于6亿元的公路工程或市政道路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或工程决(结)算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工程建安费、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第 3.6 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3个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1月-3月或2月-4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标段对应的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审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7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3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BJL-JSSJ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BJL-JSSJ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③推荐为BJL-JSSJ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8本项目与宿迁市迎宾大道二期(浦东路-合欢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结算审计项目为招标人同一批次招标的项目,同一家投标单位最多中标一个审计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其它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 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应进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8:00至2023年5月5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 5月 5日9时30分。 202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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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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